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4年3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2014年8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平安财富*睿丰一百三十二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平安财富*睿丰一百三十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财富*睿丰一百三十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有质押的信托产品
3、认购信托计划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6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7.6%
7、投资方向:通过买入并返售金发科技(股份代码:600143)A股无限售流通股收益权的方式获取收益,并通过对标的股权进行质押的方式保障收益,股票质押价2.17元,平仓价2.83元。
8、信托利益的支付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平安信托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向财富公司指定的账户进行划付。
9、公司与平安信托及本项目相关方无关联关系。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3,660万元,未超过授权范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4、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