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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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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5日下午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滕用雄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滕用雄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董事长滕用雄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及任命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先生、非独立董事滕用庄先生、独立董事肖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并任命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伙星先生、非独立董事滕用雄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中:(1)滕用雄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因张伙星先生自2010年11月7日起至今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自2011年4月2日起至今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四条第(四)项“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张伙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至2016年11月6日止,胡继荣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至2017年4月1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肖阳先生、独立董事张伙星先生、非独立董事滕用雄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中:(1)肖阳先生、滕用雄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因张伙星先生自2010年11月7日起至今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四条第(四)项“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张伙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至2016年11月6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张伙星先生、独立董事肖阳先生、非独立董事滕用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中:(1)肖阳先生、滕用雄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因张伙星先生自2010年11月7日起至今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四条第(四)项“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张伙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至2016年11月6日止。

    (六)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胡继荣先生担任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因胡继荣先生自2011年4月2日起至今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四条第(四)项“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胡继荣先生担任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任期至2017年4月1日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肖阳先生担任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张伙星先生担任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其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因张伙星先生自2010年11月7日起至今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四条第(四)项“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张伙星先生担任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任期至2016年11月6日止。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从勇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从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王从勇先生简历附后)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天山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董事长滕用雄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天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总经理王从勇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天山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林天山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秘书林天山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1-88202235 传真:0591-88202231

    电子邮箱:lintianshan@tengxinfoods.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8)。

    (林天山先生简历附后)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顺辉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王从勇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郑顺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郑顺辉先生简历附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孙斌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吕孙斌先生简历附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颖娟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证券事务代表张颖娟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1-88202231 传真:0591-88202231

    电子邮箱:zhangyingjuan@tengxinfoods.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8)。

    (张颖娟女士简历附后)

    (十四)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于201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在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如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含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方案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

    5、剩余2,000万元额度,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相关银行的洽谈情况向不特定银行申请。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滕用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亿元,占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7.98亿元)的比例为3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之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决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刊登在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将刊登在201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

    附: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先生简历

    滕用雄,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滕用雄先生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海欣食品有限公司、广州腾新食品有限公司、南京腾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州市政协常委、中国渔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2008年10月被中国渔业协会评选为“当代中国渔业企业领军人物”。

    滕用雄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3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62%,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雄先生与公司董事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系兄弟关系。滕用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无关联关系。滕用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公司总经理王从勇先生简历

    王从勇,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5年,王从勇先生先后在红桃K、步长医药集团、爱立信通讯担任区域主管、企划经理、市场经理、大区总监职务;2005年至2010年底担任上海至汇营销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高级合伙人;2010年至2014年2月担任金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王从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天山先生简历

    林天山,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林天山先生历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厦门东纶集团总经办职员;2007年12月起在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法务经理、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林天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林天山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4、公司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简历

    郑顺辉,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郑顺辉先生曾任福州利来家俱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10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审计部长和财务副总监,201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郑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郑顺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吕孙斌先生简历

    吕孙斌,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入职本公司,历任审计员、审计主管、审计副经理,2013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吕孙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吕孙斌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6、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颖娟女士简历

    张颖娟,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颖娟女士曾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7月入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颖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张颖娟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5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201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5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陈为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201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7日

    附: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简历

    陈为味,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陈为味先生曾任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利嘉、鼓山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会主席。

    陈为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它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陈为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4-06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25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3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50.00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2)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9,794.7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后,超募资金为27,385.3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编号原计划投资总额追加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建年产3万吨鱼糜制品及肉制品项目闽发改备【2009】E06007号13,887.008,213.0022,100.0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闽发改备【2009】K00047号3,622.40-3,622.40
    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闽发改备【2009】K00042号2,285.30-2,285.30
    合计 19,794.708,213.0028,007.7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2012年1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213.00万元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新建3万吨鱼糜制品及肉制品项目”追加投资。该事项于2012年11月24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2、2012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1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相关事项于2012年11月24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公司已于2013年5月28日将该笔资金归还,相关事项于2013年5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3、2013年5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1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项于2013年5月3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2014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6,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项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4、2013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相关事项于2013年7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2014年8月5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500.00万元。

    5、2014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655.0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佳福兄弟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事项于2014年1月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了支付了相关的股权转让款、所得税款和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合计69,560,739.19元。

    6、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完成对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使用2,009.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相关事项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2014年3月26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上述2,009.00万元超募资金已划转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事项于2014年5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7、2014年4月11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规划投资2,200.00万元,拟使用变更前该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入,资金缺口82.93万元由超募资金补足。相关事项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2014年6月,公司已经上述资金缺口82.93万元由超募资金专户划转至“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专户。此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万元超募资金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投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就公司拟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投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洽谈中,1,000.00万元超募资金尚未支付。

    8、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事项于201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2014年8月5日,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5,4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募投项目投产及嘉兴子公司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原名为“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扩产,公司产销规模将快速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也将同步加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和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按总金额6,000.00万元及为期12个月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定期存款利率测算,12个月贷款利息与12个月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之差,约180.00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2、公司在过去12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3、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5、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告。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审查,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如期全部归还,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分别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在过去12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7)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12个月内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认为海欣食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国金证券同意海欣食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