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淘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31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性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8月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泰达淘利债券A | 泰达淘利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319 | 000320 |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3]837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4年7月14日 至 2014年8月1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8月5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282 | |||
份额级别 | 泰达淘利债券A | 泰达淘利债券B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29,169,945.25 | 283,106,514.00 | 612,276,459.25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52,111.60 | 38,081.31 | 90,192.91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329,169,945.25 | 283,106,514.00 | 612,276,459.25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52,111.60 | 38,081.31 | 90,192.91 | |
合计 | 329,222,056.85 | 283,144,595.31 | 612,366,652.16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094.43 | 4,603.21 | 5,697.64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3% | 0.0016% | 0.0009%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符合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8月6日 |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至少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予以披露。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7日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162206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11月1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4-08-11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4-07-10 至 2014-08-10 止 |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前一工作日未分配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去尾部分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4年8月12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8月1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12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3、咨询办法:
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⑵、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98-8888/010-66555662
⑶、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7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8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恒泰艾普(股票代码:30015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恒泰艾普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6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淘宝基金直销平台发布新增基金产品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简称“淘宝”) 签署的《基金直销平台技术服务协议》及《基金直销平台技术服务协议补充协议》,自2014年8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淘宝基金直销平台申购、赎回泰达宏利基金官方店发布的下述新增基金产品。
本公司淘宝基金官方店本次发布的新增基金产品是本公司旗下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2213)、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2216)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代码:000700)。
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请依据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的规定并以本公司对外公告为准。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淘宝客服电话(0571-8815819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泰达宏利淘宝官方店http://tfund.taobao.com/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手机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交易协议、相关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手机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08 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