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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松绑经销商 销售链条或会大反转
    201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琼

      ⊙记者 吴琼

      

      “垄断大堤的第一道裂口……”车享网运营执行官吴越说。

      这道裂口,正是工商总局的新政。2014年8月1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该决定将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策中前两条至关重要:其一,工商总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其二,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尽管工商总局新政并未触及根本——《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但车企高层们已经看到风暴的来临。一位合资车企高层感叹道:“雪松动了,雪崩即将到来。”东风日产市场销售总部副总部长陈昊则预测:“存在了十年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将会重大调整,甚至退出历史舞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将新政视之为“反垄断”举措之一。他透露:“在2012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上,发改委反垄断局的负责人提及反垄断法是经济领域中的宪法。我个人认为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只是一个部门的规章。因此在品牌管理办法和反垄断法上做选择时,首先要依据反垄断法。”

      一旦《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发生变化,那么整车企业的好日子将到头。因为在2005年起实施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下,整车企业牢牢占据了汽车流通领域的垄断地位,并借此获取了丰厚的利润、甚至粉饰了销售业绩。按照《汽车品牌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如想在中国销售汽车,就必须取得该品牌厂家的授权。在品牌授权的模式下,主机厂凭借垄断地位获取了相应的高利润,而4S店则被迫接受压、畅销车滞销车搭售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增长放慢,经销商经营压力加大,叫苦不迭。庞大汽车集团董事长庞庆华曾抱怨,品牌授权一年一签,经销商处于弱势地位。与中国单一4S店走的是销售一个主机厂产品或一个汽车品牌的模式不同,海外走的是同店销售多个品牌的模式。

      当政策之手推倒了垄断的堤坝后,分化将会发生。陈昊认为:“未来市场机制、资源配置慢慢会回归商业逻辑的原点。”即,经销商有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主动挑选汽车品牌,而不再任由整车企业挑选经销商。此外,小型汽车经销商也可以效仿大型汽车集团,通过销售多个品牌、规避风险。过去,只有大型汽车经销商集团(如庞大集团、永达集团、广汇汽车集团等),按照各汽车品牌的市场状况,调整自己的资源投向,将更多资源集中于热销品牌上。因为这些大型的汽车经销商们拥有不同的子公司,分别销售不同品牌的汽车,因而可以在集团内部调配资源,从而规避单一品牌的风险。

      当整车企业发愁时,未知的雪崩却成为另一些企业的机会。吴越指出,汽车电商的机会到来。因为如果某个汽车品牌销售情况不佳,经销商持续亏损,那么一旦可以同店销售多品牌后,不排除经销商们转而集中精力销售另一个热销品牌。一旦某一区域的经销商集体反水,那么该汽车品牌在该区域的销售业绩将直线下滑。为了规避这一风险,整车企业只能选择建自营店、自开虚拟电商或联手优势汽车电商等模式开拓市场。如此一来,那些有优势的电商将成为香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