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8版)
以申银万国的行业分类为例,申银万国23个一级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大消费类行业的包括餐饮旅游、电子元器件、房地产、纺织服装、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交运设备、家用电器、建筑建材、金融服务、农林牧渔、轻工制造、商业贸易、食品饮料、信息服务、信息设备、医药生物等。
(2)个股选择
本基金根据消费及消费相关行业的定义筛选出备选股票池,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大消费类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自上而下
本基金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居民不同收入水平和财富水平下,大消费类各个子行业不同发展周期,寻找消费领域带来的投资机会,发掘在消费增长的某个阶段体现出增长较快特征的行业。根据发达国家经验,随着收入和财富水平的不断提高,有些行业在消费支出中占有的比重将越来越大,比如医疗、娱乐、交通等行业,增速会快于整个消费行业,长期来看,更容易孕育有竞争优势的公司。
2)自下而上
① 公司基本面
通过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能力、核心产品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经营能力、人才资源等各方面的分析研究,选择基本面优异的上市公司。
② 公司估值水平
公司的估值决定于公司的资产负债及其获利能力,通过相对估值法及绝对估值法选取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估值指标包括PE、PEG、PB、EV/EBITDA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等,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债券组合增值。
4、权证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二)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经济结构转型及消费行业状况。
2、投资决策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投资原则及其它重大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基金经理构建、调整投资组合,并在此过程中充分考虑以下因素: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团队的投资建议;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3)交易执行相关部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4)风险绩效相关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并提供相关绩效评估报告;
(5)监察稽核相关部门对投资合规性进行监控;
(6)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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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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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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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山西汾酒的发行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西汾酒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的监管关注函》(晋证监函[2013]400号)。现场检查发现山西汾酒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独立性不足:与集团公司存在人员交叉、机构重合的情况;2、存货管理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未对盘点 实施有效控制,存货盘点非由财务部门牵头,而是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年末未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库存商品管理控制存在缺陷,未根据进销存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财务处理。3、部分关联交易未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4、部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包括与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的往来款对账不及时,未根据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及时对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进行处理,部分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
根据山西汾酒公司发布的公告,公司已提出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山西汾酒作为国内品牌力比较强的白酒企业,在经历了过去一年行业困境,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相关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经营上并不存在重大实质性影响。对山西汾酒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证监局的监督下,已经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相信,经过整改,公司的相关运营管理会有一定改善。 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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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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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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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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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1: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注2: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
注3: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日为2010年12月28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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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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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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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并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对“三、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 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
4、对“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八、基金的投资” 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
6、对“九、基金的业绩” 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
7、对“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
8、对“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8月8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45,179,401.07 | 90.05 |
其中:股票 | 245,179,401.07 | 90.05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4,141,818.33 | 8.87 |
7 | 其他资产 | 2,950,548.53 | 1.08 |
8 | 合计 | 272,271,767.93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1,583,692.59 | 0.60 |
C | 制造业 | 178,463,094.47 | 67.15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867,991.48 | 2.58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24,177,620.32 | 9.10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9,429,873.98 | 7.31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357,344.00 | 0.89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17,329.36 | 2.64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282,454.87 | 1.99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245,179,401.07 | 92.2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62 | 恩华药业 | 1,004,054 | 24,177,620.32 | 9.10 |
2 | 600557 | 康缘药业 | 718,114 | 21,895,295.86 | 8.24 |
3 | 300043 | 互动娱乐 | 659,821 | 21,886,262.57 | 8.24 |
4 | 002174 | 梅 花 伞 | 282,305 | 17,076,629.45 | 6.43 |
5 | 000858 | 五 粮 液 | 1,001,005 | 16,686,753.35 | 6.28 |
6 | 600535 | 天士力 | 324,238 | 12,642,039.62 | 4.76 |
7 | 002555 | 顺荣股份 | 236,730 | 9,559,157.40 | 3.60 |
8 | 600809 | 山西汾酒 | 602,635 | 9,274,552.65 | 3.49 |
9 | 300296 | 利亚德 | 343,013 | 8,575,325.00 | 3.23 |
10 | 300030 | 阳普医疗 | 339,888 | 8,517,593.28 | 3.2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98,414.2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266,307.8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9,438.13 |
5 | 应收申购款 | 176,388.4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950,548.5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300043 | 互动娱乐 | 21,886,262.57 | 8.24 | 筹划重大事项 |
2 | 002555 | 顺荣股份 | 9,559,157.40 | 3.60 | 筹划重大事项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
2010年12月28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0.80% | 0.48% | 0.77% | 1.29% | 0.03% | -0.81%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17.86% | 1.09% | -19.44% | 1.04% | 1.58% | 0.05%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5.19% | 1.21% | 7.09% | 1.02% | -1.90% | 0.19%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15.38% | 1.39% | -5.90% | 1.12% | 21.28% | 0.27%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8.36% | 1.53% | -5.82% | 0.95% | -2.54% | 0.58%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4年3月31日 | -7.90% | 1.26% | -22.94% | 1.05% | 15.04% | 0.21% |
申购金额M(元) | 特定申购费率 |
M<100万 | 0.6% |
100万≤ M <500万 | 0.6% |
M≥ 500万 | 每笔1000元 |
申购金额M(元)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 M <500万 | 1.0% |
M≥ 500万 | 每笔1000元 |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