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4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6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彬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的方案》,资产交易事项已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方案暨关联交易公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述资产交易事项,公司所属化工资产出售给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并收购公路运输及包装材料资产,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发生相应调整;同时为维系国际市场客户,逐步完成市场过渡工作,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的补充协议》,拟追加9万吨用于出口的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采购50000-52000万元、追加辅助原料及材料采购300-500万元、追加收取产品进出口代理费200-250万元,电石销售48000-51000万元,编织袋等包装材料销售10000-12000万元,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8000-1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甲方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关联董事吴彬、宋晓玲、张立回避本议案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司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四、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司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议案二、三、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4年8月28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五届十二次董事会、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公司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的方案》,资产交易事项已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根据上述资产交易事项,公司所属化工资产出售给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并收购公路运输及包装材料资产,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发生相应调整;同时为维系国际市场客户,逐步完成市场过渡工作,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的补充协议》,拟追加9万吨用于出口的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采购50000-52000万元、追加辅助原料及材料采购300-500万元、追加收取产品进出口代理费200-250万元,电石销售48000-51000万元,编织袋等包装材料销售10000-12000万元,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8000-1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8月6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彬、宋晓玲、张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其他6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14年(前次)预计金额 | 2014年1-6月(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原材料 | 聚氯乙烯树脂 | 天业集团 | 17800-26680 | 8126.55 | 公司拟实施《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的方案》,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导致 |
辅助原料及材料 | 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700-800 | 919.6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 | 供应其他服务(劳务、产品进出口代理等) | 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50-100 | 26.07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本次 调整金额 | 本次追加后2014年 预计金额 | 上半年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原材料 | 聚氯乙烯树脂 | 天业集团 | 50000-52000 | 67800-78680 | 8126.55 | 95 | 公司拟实施《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的方案》,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导致 |
辅助原料及材料 | 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300-500 | 1000-1300 | 919.69 | 30 | ||
供应原材料 | 电石 | 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48000-51000 | 48000-51000 | 0 | 95 | |
编织袋等包装材料 | 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10000-12000 | 10000-12000 | 0 | 9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 | 供应其他服务(劳务、产品进出口代理等) | 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200-250 | 250-350 | 26.07 | 90 | |
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 | 天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8000-10000 | 8000-10000 | 0 | 95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农八师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36号,成立于1996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吴彬,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拥有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权,持有本公司股份1,8976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3,091,808.01万元,净资产929,624.85万元,营业务收入1,186,436.36万元,净利润29,025.1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方,其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历年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来看,上述关联人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以市场化为原则,原则上不超过市场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卖方可作适当调整;
2、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务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向关联方采购聚氯乙烯树脂是为维系国际市场客户,逐步完成市场过渡,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2、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电石、编织袋等包装材料,提供产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有利于业务发展,促进本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基于上述原因,上述交易事项在近年内将会持续。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在2014年1-6月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已经过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经独立审查,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1-6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皆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拟追加与天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采购、辅助原料及材料采购、收取产品进出口代理费、电石及编织袋等包装材料销售、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皆属于资产交易过程中权属发生变化造成的,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稳定,未损害公司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有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的合理配置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14年8月6日召开的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3、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8月6日,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甲方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关联交易价格和费用如需调整和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补充协议》;
2、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5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12:30点(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北京时间)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六)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
1、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网络投票详见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否 |
2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3 | 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关联股东需回避议案“(1)”的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详情可以查阅:
1、与本次公告一同披露的信息;
2、刊登于2014年8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董事会及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3、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本公司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之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9: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8月26日、27日,北京时间10:30—19:3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部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2)邮政编码:832000
(3)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4)现场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075 | 新业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 |
2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07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75 | 买入 | 99.00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75 | 买入 | 1.00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75 | 买入 | 1.00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75 | 买入 | 1.00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5日、2014年7月19日披露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绿园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交易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借款清偿情况
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业化工)、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化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及石河子市长运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运生化)截至2014年5月11日,对本公司合计88,535.78万元借款,天业化工、中发化工、长运生化及天业集团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还款协议》约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毕。
截止2014年7月30日,以上借款已全部清偿完毕。
二、过渡期间专项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化工厂、长运生化及鑫源运输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出售资产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化工厂、长运生化在过渡期间损益分别为-6,060.20万元、-1,298.48万元、-1,482.08万元、-1,588.05万元,合计损益-10,428.81万元;购买资产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运输)在过渡期间损益为1 ,575.68万元。
三、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约定:出售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购买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天业集团享有和承担享有和承担。
本公司已根据专项审计结果及《资产交易协议》约定期限及方式将本次资产交易款项全部支付完毕。
截止公告日,公司与天业集团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