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57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候斌委托董事侯五群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冷安钟委托独立董事徐桂芳出席会议,其他9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中区锐强、史卫东、马振选、杨晓亮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29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9.44万份。
同时,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6月23日实施完毕,以201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939,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息等事项时,应对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拟对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9.4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2元。
董事李花、吴易得、杨桂红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四次调整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行权条件,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注销本次经调整后的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88.83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总数629.44万份的30%)。
董事李花、吴易得、杨桂红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竣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63.68万元(其中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406.775 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56.905 万元)。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463.6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7%)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其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少量的工程尾款,公司将按照约定付款条件和日期,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六、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北京艾亿新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亿新融”)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北京雏鹰新融生物资产管理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北京新融”)。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占北京新融注册资本的60%,艾亿新融以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占北京新融注册资本的40%。
北京新融将为生猪养殖行业产业链内各企业提供交易平台、中间服务、专家指导、融资安排等优质服务,产业链内的各公司在饲料、兽药、设备、疫苗等领域,通过北京新融寻找客户、产品、技术服务等,满足其发展的需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58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4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松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报告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1、激励对象中区锐强、史卫东、马振选、杨晓亮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因此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29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9.44万份。
2、2014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了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经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2元。
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四次调整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注销经调整后的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88.83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3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2,463.68万元(其中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406.775 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56.905 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5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监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2、2012年2月17日,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根据证监会的有关反馈意见,对草案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文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2年5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次调整后)>的议案》和《关于确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确定2012年5月8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向307名激励对象共授予417.4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2.11元。
4、2012年5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完成,期权简称:雏鹰JLC1,期权代码:037589。
5、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共向2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47.04万份,每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5元。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情况
由于激励对象中区锐强、史卫东、马振选、杨晓亮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注销已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29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9.44万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939,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实施了该方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行权价格为7.45元。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并结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派息后的行权价格=7.45元-0.03元=7.42元;
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2元。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上三备忘录合称“《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中区锐强、史卫东、马振选、杨晓亮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9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9.44万份。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所列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时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了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经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29.4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2元。
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11名董事中的3名关联董事李花、吴易得和杨桂红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1、鉴于原激励对象中区锐强、史卫东、马振选、杨晓亮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29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9.44万份。其他所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中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股票期权获授条件。
2、公司此次就2013年度派息事项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四次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二)》;
6、《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四次调整后)》。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6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监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2、2012年2月17日,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根据证监会的有关反馈意见,对草案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文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2年5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次调整后)>的议案》和《关于确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确定2012年5月8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向307名激励对象共授予417.4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2.11元。
4、2012年5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完成,期权简称:雏鹰JLC1,期权代码:037589。
5、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共向2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47.04万份,每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5元。
6、2014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共向2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29.44万份,每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2元。
鉴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行权条件,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公司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88.83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的30%)。
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于2012年5月8日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为2014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8日,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188.83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293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总数629.44万份的30%。
公司第二个行权期绩效考核规定为:以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7.50%(含);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00%。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4)第 110ZA1763 号的《二○一三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88.54万元,相比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2,303.21万元,同比减少91.75%,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6%,未达到上述行权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公司全部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88.83万份股票期权(占全部2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30%)。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11名董事中的3名关联董事李花、吴易得和杨桂红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2、公司此次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本次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二)》。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61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8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63.6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7%,其中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406.775 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56.90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140号文批准,公司于2010年9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335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5元/股,截至2010年9月6日,募集资金总额117,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27.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8,622.85万元,已经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2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0年9月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信息大厦支行、河南新郑农村合作银行薛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63.68万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11年11月23日公司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增资后,未及时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进行专户管理。2012年1月11日,公司与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议案》,整改已完成。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应付未付金额 | 节余募集 资金(含累计利息净额) |
1 | 年出栏60万头生猪产业化基地项目 | 42,125.37 | 42,125.37 | 40,378.47 | 0 | 1,878.95 |
2 | 年产40万吨饲料生产建设项目 | 5,029.63 | 6,876.96 | 6,913.32 | 0 | - |
3 | 科研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 3,634.27 | 1,786.94 | 1,748.51 | 38.43 | 34 |
4 |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1,157 | 1,157 | 720.23 | 18.475 | 493.825 |
5 | 对外投资设立吉林雏鹰农贸全资子公司 | 5,000 | 5,000 | 5,000 | 0 | - |
6 | 投资建设冷鲜肉屠宰加工项目(新郑) | 15,536 | 7,536 | 7,588.89 | 0 | - |
7 | 投资建设冷鲜肉屠宰加工项目(开封) | - | 8,000 | 8,004.62 | 0 | - |
8 | 归还银行贷款 | 27,800 | 27,800 | 27,800 | 0 | - |
9 | 补充流动资金 | 8,340.58 | 8,340.58 | 8,340.58 | 0 | - |
合计 | 108,622.85 | 108,622.85 | 106,494.62 | 56.905 | 2,406.775 |
注:1、应付未付金额为各项目合同尾款。
2、“年产40万吨饲料生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冷鲜肉屠宰加工项目(新郑)”以及“投资建设冷鲜肉屠宰加工项目(开封)”三个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支出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均是由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年出栏60万头生猪产业化基地项目募集资出现节余募集资金原因:
该项目由六大养殖基地组成,其中两大养殖基地猪舍建设采用新型建筑模式,猪舍建筑结构变化,同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节约了工程项目资金。
2、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出现节余募集资金原因:
该项目是公司从养殖生产到屠宰加工、终端消费的全程追溯,由于下游营销模式的调整,从而节约了该项目工程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展做出的,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项目尚有少量的工程尾款,公司将按照约定付款条件和日期,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201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463.68万元(其中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406.775 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56.905 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募集资金2,463.6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463.6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1)雏鹰农牧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项目已建设完成,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吴证券对雏鹰农牧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6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国生猪产业一体化趋势逐渐明显,规模化养殖企业逐步拉长产业链,从上游的饲料加工到下游的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产业链上各环节的企业对于原料、技术、客户、资金等需求不断增强,但鉴于地域限制、信息不对称、规模化程度低等原因,各相关方不能有效利用资源,无法及时获取所需,目前国内市场也缺乏相应平台整合上述资源,满足各类企业的需求。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有着多年发展史的大型畜禽养殖加工企业,拥有20多年的畜禽养殖经验,经过多年发展,现已形成以畜禽养殖为基础,辐射原料生产、饲料加工、良种繁育、畜禽饲养、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熟食制作、连锁专卖等领域,全产业链模式已初步贯通,与产业链各环节企业都有密切的联系,对相关行业具备一定的资源整合能力。
鉴于此,公司拟与北京艾亿新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亿新融”)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北京雏鹰新融生物资产管理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北京新融”),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占北京新融注册资本的60%,艾亿新融以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占北京新融注册资本的40%。
北京新融将为生猪养殖行业产业链内各类企业提供交易平台、中间服务、专家指导、融资安排等优质服务,产业链内的各公司在饲料、兽药、设备、疫苗等领域,通过北京新融寻找客户、产品、技术服务等,满足其发展的需要。
2、审议程序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根据《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北京艾亿新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拥有良好的私募投资基金资金募集、管理以及项目开发能力,并拥有可持续成长的社会关系资本,汇集业内精英,善于进行资源整合。
法定代表人:张文云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等。
艾亿新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雏鹰新融生物资产管理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侯建芳;
4、出资人与持股比例: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雏鹰农牧 | 600 | 60% | 货币资金 |
艾亿新融 | 400 | 40% | 货币资金 |
合计 | 1,000 | 100% | —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此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主要用于整合生猪养殖产业链内各企业资源,实现技术、资金、渠道等资源合理配置,满足产业链内各类公司的需求,同时实现公司轻资产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鉴于此业务模式属于新兴模式,各相关方对该公司业务的认知需要一定过程,管理规模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此业务涉足新领域,需要大量的人才及优秀的管理团队,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投资规模较小,其经营情况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65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的书面通知,计划自8月6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8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日,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1,458,400股,其中无限售股份99,200,600股,有限售股份382,2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7%,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侯建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依法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
2、侯建芳先生在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2014年1月28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非公开发行股票84,656,000股。侯建芳先生承诺:本次认购的84,656,000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目前侯建芳先生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已于2013年9月15日起解除限售,上述第1、(1)项承诺已履行完毕。除此之外,其他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增加股票的流动性。
3、减持期间:自2014年8月6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80%。
5、减持方式: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侯建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46.47%,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2、侯建芳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3、公司将督促侯建芳先生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