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7版)
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吴定婷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网址:www.fadfunds.com
(2)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fad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30-6999
(十)代销机构
1、公司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公司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3、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4、公司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5、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联系电话: 95587
客服电话: 95587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6、公司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颜玲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公司名称: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8、公司名称: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陶翰辰
联系电话: 010-53696059
客服电话: 400-8080069
公司网站: http://www.wy-fund.com/
9、公司名称: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联系电话: 021-60897840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站: http://www.fund123.cn
10、公司名称: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单丙烨
联系电话: 021-20691832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1、公司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吴卫东
联系电话: 13918302493
客服电话: 400 920 0022
公司网站:http://www.hexun.com/
12、公司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网:www.howbuy.com
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自2014年8月11日到2014年9月5日,本公司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份额,在营业时间内可随时认购。
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及确认
1、在发行期间,基金投资人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T日的认购申请,销售网点核查后当场受理并出具认购业务受理单据。投资人可根据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查询认购接受结果,并可于基金成立后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认购份额确认书或查询认购份额确认信息。
(二)认购费用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收费方式为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表1: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表
认购金额(M) | 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200万 | 1.0% |
200万≤M<500万 | 0.6% |
M≥500万 | 1000元/笔 |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可得到基金份额98,864.23 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4、基金份额的认购限制
(1)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3)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每次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4)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6)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已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14年8月11日到2014年9月5日的9:30-17:00。(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易账户及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 本人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
③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3)如已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易账户,可直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认购申请表。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本人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没有交通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个人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1日到2014年9月5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借记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借记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1日到2014年9月5日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10683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142165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世纪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1909609110802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25767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001550400050029282
5.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5”。
(2)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个人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1日到2014年9月5日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部队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两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5”。
(2)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14年8月11日到2014年9月5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卡及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富安达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3)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5”。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1日到2014年9月5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其中,基金名称:“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5”。
五、清算与交割
(一)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资金利息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登记机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公告后三内开始发售,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的条件下,本公司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秦雁
设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吴定婷
电话:(021)61870999-6203
传真:(021)61870888-6203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曹榕
电话:95559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十)点"代销机构"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联系人:吴定婷
咨询电话:(021)61870808
传真:(021)61601555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30-6999 (免长途)或 (021)61870666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秦雁
电话:(021)61870999-3602
传真:(021)61065222
联系人:顾颖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廖海、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