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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26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许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22,721,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5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江泓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2%;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5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49%;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姚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涂立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选举李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选举赵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选举马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选举殷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选举杜丽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选举李路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选举赵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选举同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选举冯帅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622,67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赞成票215,1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3.34%;反对票4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51%;弃权票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永先生、龙飞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