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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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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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2014年8月15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8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8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4年8月1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8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2014年8月15日之前,不含2014年8月15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5)投资者可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
(6)投资者还可以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