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13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在佳程广场A座23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133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13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135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13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13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133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拟向其控股子公司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京御幸福”,京御地产持股66.67%,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33%)增加注册资本金投资9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京御地产对固安京御幸福的持股比例由66.67%变更至86.67%。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京御地产拟向固安京御幸福增加注册资本金投资9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固安京御幸福的注册资本将由6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京御地产对固安京御幸福的持股比例将由66.67%变更至86.67%,该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审批程序:上述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
截止2014年3月31日,固安京御幸福的总资产为9,229,903,426.89元,净资产为1,600,474,328.01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20,769.00元,实现净利润-2,746,266.13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固安京御幸福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的控股子公司,京御地产持股66.67%,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33%)。
三、对外投资详细情况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及长期发展规划,拟进行本次增资。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京御地产计划以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向固安京御幸福增加注册资本金90,000万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状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13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受行业资金利用周期性影响,为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提供的对公理财产品,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在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4年12月31日前,适时实施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
一、拟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目前部分大型商业银行提供对公理财产品,购买这类理财产品对公司而言是一种资金的合理运用方式,与银行定期存款在风险、收益、流动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风险相对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购买这类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可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具体如下:
1、发行方:仅限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2、期限:单笔不超过6个月
3、额度限制: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授权期限:自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拟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暂时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中心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135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拟开展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
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以其所拥有的锦绣大道地下管网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融资人民币14,862万元。
2.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鼎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以其所拥有的福喜路一期地下管网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越秀租赁融资人民币5,398万元。
●越秀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分别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1.三浦威特拟与越秀租赁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其所拥有的锦绣大道地下管网出售给越秀租赁并租回使用,融资金额为14,862万元,融资期限为2年。
2.大厂鼎鸿拟与越秀租赁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其所拥有的福喜路一期地下管网出售给越秀租赁并租回使用,融资金额为5,398万元,融资期限为2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2号101房
4.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5.注册资本:港元2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租赁业务;(三)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四)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五)租赁交易咨询;(六)工程机械、机械设备、日常用品、电器、医疗器械(证号为粤313143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第1项融资租赁业务
1.名称:锦绣大道地下管网
2.权属:三浦威特
3.所在地:河北省固安县
4.资产价值:223,151,428.79元
(二)第2项融资租赁业务
1.名称:福喜路一期地下管网
2.权属:大厂鼎鸿
3.所在地: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
4.资产价值:80,410,246.79元
四、拟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第1项融资租赁业务
1.租赁物:锦绣大道地下管网
2.融资金额:14,862万元
3.年租息率:7.0725%(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2年
6.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越秀租赁所有;租赁期满,三浦威特以名义货价从越秀租赁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名义货价为融资金额的1%,若三浦威特按时偿还租金,则优惠至1元。
(二)第2项融资租赁业务
1.租赁物:福喜路一期地下管网
2.融资金额:5,398万元
3.年租息率:7.0725%(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2年
6.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越秀租赁所有;租赁期满,大厂鼎鸿以名义货价从越秀租赁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名义货价为融资金额的1%,若大厂鼎鸿按时偿还租金,则优惠至1元。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13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一: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
被担保人二: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鼎鸿”)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89.21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第1项融资租赁业务
三浦威特拟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其所拥有的锦绣大道地下管网出售给越秀租赁并租回使用,融资金额为14,862万元。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135号公告)。
●第2项融资租赁业务
大厂鼎鸿拟与越秀租赁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其所拥有的福喜路一期地下管网出售给越秀租赁并租回使用,融资金额为5,398万元。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135号公告)。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京开路西侧2号路南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土地整理,供热投资,污水处理。
截止2014年3月31日,三浦威特的总资产为12,401,178,799.43元,净资产为2,040,105,469.76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49,228,089.63元,实现净利润11,327,545.60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三浦威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大厂县祈各庄村西厂谭路北;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管理、市政管理、土地整理、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厂房建设租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项目,审批后经营);
截止2014年3月31日,大厂鼎鸿的总资产为6,959,442,627.61元,净资产为1,510,545,959.63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93,972,038.34元,实现净利润414,005,663.70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大厂鼎鸿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1项融资租赁业务
1.担保方式: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提供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三浦威特在《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项下应向越秀租赁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本金、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越秀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2项融资租赁业务
1.担保方式: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提供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大厂鼎鸿在《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项下应向越秀租赁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本金、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越秀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等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十一、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9.21亿元,均为本公司与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十二、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13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7日 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8月27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收费站南50米)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编号为临2014-134号的《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4-136号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4年8月22日下午16:30)。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联 系 人:朱 洲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 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股东账户号为 ,持有公司 股股份。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2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2014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议案个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序号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340 | 华夏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 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