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2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8日在上海衡山宾馆召开,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人,董事欧阳波先生因在国外出差委托董事吕丽珍女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同意提名吕强先生、周勤业先生、欧阳波先生、吴国强先生、吕丽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
2、同意提名沃健先生、孙大建先生、孙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第于2014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第二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董事陈晓行先生、独立董事张希平先生、郭延曦女士自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晓行先生、张希平先生、郭延曦女士在担任职务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及修订情况对照表》刊登第于2014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第二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第于2014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强先生:汉族,1948年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1985年至1988年担任浙江永康四路轻工机械厂厂长;1988年至1995年担任永康活动铅笔厂厂长;1996年5月创办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至2003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至2008年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10月至今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现为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口杯协会常务副会长、浙江民营企业研究会副会长。
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14.4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周勤业先生:汉族,1952年生,硕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1986年2月至1987年1月年上海财经大学教师;1987年2月至1994年11月年先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副系主任;1994年12月至1996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1996年9月至2002年4月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总监;2002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会计师;2012年2月退休。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周勤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欧阳波先生:汉族,1973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年2月至2008年8月,先后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08年8月至11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欧阳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7.8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之次女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吴国强 先生:汉族,1959年生,高中。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1980年4月至1998年10月在永康电动工具厂工作,担任车间主任职务;1998年11月至2013年9月在浙江广鹰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吕丽珍女士:汉族,1975年生,研究生结业,助理会计师,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996年至2000年担任永康市天天环保洁具有限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科长;2000年至2003年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年至2008年8月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吕丽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1.7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长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沃健先生:汉族,1960年生,研究生,会计学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浙江财经学院工商会计教研室副主任、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书记。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卧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沃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孙大建 先生:汉族,1954年生,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等学校教师,1971年9月至1978年4月任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兵团司务长;1979年2月至1979年9月任上海瑞金医院院办文员;1983年7月至1990年5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1990年5月至2000年9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0年9月至2009年6月上海耀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9年6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至2014年5月任上海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至2014年5月任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2014年5月任香港格拉斯林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今任锦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HK2006)独立董事;2010年至今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002085)独立董事。
孙大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孙锋 先生:汉族,1979年11月生,会计学博士生,金融学硕士。2006年7月至2014年3月,就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先后负责上交所多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2014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汉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4年5月至今,担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8日在公司召开,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应维湖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张希平先生、应维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张希平先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应维湖先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原监事胡敏先生自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胡敏先生在担任职务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12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1、张希平先生:汉族,1949年生,MBA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4年5月至1991年3月,担任上海市五金交电公司、上海家用电器批发公司、上海交电家电商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4月至1995年6月担任上海第一商业局计划处长、外经处长、局长助理;1995年6月至1997年8月担任上海一百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0年1月担任上海石油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4年3月,担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中国石化销售华东分公司党委书记,现已退休,2009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应维湖 先生:汉族,1970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中心总监。1990年至2002年在浙江永活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工车间工段长兼任团支部书记、党办秘书、厂办秘书、董事会秘书兼团委副书记;2002年4月至2008年8月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8年8月至2011年12任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主任;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13年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应维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25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2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朱仁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朱仁标先生将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12日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仁标先生:汉族,1967年生,高中学历。现任公司监事、行政部经理、工会主席。1996年至2005年在哈尔斯工贸任职;2005年至2008年担任哈尔斯工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8月至2012年1月担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201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2年1月至今任行政部经理、工会主席。
朱仁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96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