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 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2014-039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 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0,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61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92号文批准,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并于2008年8年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车集团”,原名为“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南车集团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南车集团投资公司”,原名为“北京铁工经贸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681,600万股股份,全部为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时,南车集团及南车集团投资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南车集团及南车集团投资公司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其中651,600万股限售股股份已于2011年8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本公司2011年8月11日发布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文件的规定,南车集团于2009年9月份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合计295,714,286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南车集团投资公司于2011年7月份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合计4,285,714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南车集团和南车集团投资公司共计划转30,000万股股份。根据办法规定,社保基金在承继南车集团和南车集团投资公司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将限售期延长三年,该笔股份于2014年8月1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经证监许可[2012]210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包括南车集团在内的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96,300万股A股股份,公司总股本增至1,380,300万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至今,公司的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社保基金对于转持的股份在承继南车集团和南车集团投资公司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社保基金在承诺期间按照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限售义务。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000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持有限售股 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 数量 |
1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300,000,000 | 2.1734% | 300,000,000 | 0 |
合计 | 300,000,000 | 2.1734% | 300,000,000 | 0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社保基金所持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 - |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662,103,700 | -300,000,000 | 1,362,103,700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662,103,700 | -300,000,000 | 1,362,103,7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0,116,896,300 | +300,000,000 | 10,416,896,300 |
H股 | 2,024,000,000 | - | 2,024,00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2,140,896,300 | +300,000,000 | 12,440,896,300 | |
股份总额 | 13,803,000,000 | 0 | 13,803,000,000 |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