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1版)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分析,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对应的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为基础,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
对于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在谨慎分析收益性、风险水平、流动性和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稳健投资,以降低组合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5、上市公司基本面及成长前景;
6、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三)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拜访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终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上市公司及发债主体研究报告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资产上的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投资指令。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予以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基于沪深 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具有覆盖面广、编制合理、透明度高、运用广泛、市场代表性强的特点,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加权组成的复合型指数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较恰当衡量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如果发生法律法规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有关指数、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预期风险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85,867,661.42 | 70.19 |
其中:股票 | 85,867,661.42 | 70.19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4,400,000.00 | 19.95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0,459,112.63 | 8.55 |
6 | 其他资产 | 1,609,035.06 | 1.32 |
7 | 合计 | 122,335,809.11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64,902,106.49 | 55.55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950,658.93 | 9.37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2,802,343.00 | 2.40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236,363.00 | 1.06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771,556.00 | 3.23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2,204,634.00 | 1.89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85,867,661.42 | 73.50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886 | 国投电力 | 1,119,321 | 5,148,876.60 | 4.41 |
2 | 002518 | 科士达 | 206,817 | 4,984,289.70 | 4.27 |
3 | 600206 | 有研新材 | 206,100 | 4,268,331.00 | 3.65 |
4 | 300037 | 新宙邦 | 119,382 | 4,017,204.30 | 3.44 |
5 | 000895 | 双汇发展 | 101,613 | 3,992,374.77 | 3.42 |
6 | 600887 | 伊利股份 | 100,377 | 3,596,507.91 | 3.08 |
7 | 000543 | 皖能电力 | 520,699 | 3,473,062.33 | 2.97 |
8 | 002535 | 林州重机 | 394,400 | 3,443,112.00 | 2.95 |
9 | 300265 | 通光线缆 | 165,101 | 3,417,590.70 | 2.93 |
10 | 600375 | 华菱星马 | 305,818 | 3,367,056.18 | 2.88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98,426.3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495,036.5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612.01 |
5 | 应收申购款 | 11,960.1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609,035.06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 -1.19% | 1.52% | -6.16% | 0.95% | 4.97% | 0.57% |
2013年度 | 10.38% | 1.52% | -5.30% | 1.11% | 15.68% | 0.41% |
2012年度 | 5.23% | 1.25% | 7.04% | 1.02% | -1.81% | 0.23% |
2011年度 | -34.93% | 1.23% | -19.67% | 1.04% | -15.26% | 0.19% |
2010年度(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0.10% | 1.20% | 12.36% | 1.28% | -12.46% | -0.08%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4年3月31日) | -25.40% | 1.33% | -14.15% | 1.09% | -11.25% | 0.24% |
注: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0% |
100万≤M<200万 | 1.00% |
200万≤M<500万 | 0.50%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投资者同日或异日多笔申购,须按每笔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T | 赎回费率 |
T<1年 | 0.60% |
1年≤T<2年 | 0.35% |
T≥2年 | 0 |
注:上表中,1年按365天计算。
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调低赎回费率以及调整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4年1月24日公布的《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十、基金投资”中,对“(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十一、基金业绩”中,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