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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市场传闻核实进展公告
    2014-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0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市场传闻核实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16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网络媒体出现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的有关传闻后,立即开展相关核实工作,于2014年7月17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市场传闻核查公告》(临2014-042)、《公司关于市场传闻核实进展公告》(临2014-044、046、048),为进一步明确获知相关信息,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再次向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发函问询相关情况,宜华集团积极配合公司再次开展核实工作,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接到宜华集团出具的《关于市场传闻再次核实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说明函》表示“涉及刘绍喜先生的市场传闻事项还在进一步核实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对刘绍喜先生相关传闻事项进一步核实,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7日开始停牌。2014年7月14日,公司正式进入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程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推进该事项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交易方案正处于进一步论证与完善阶段。鉴于公司尚需对实际控制人相关传闻事项再次核实,目前无法判断涉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对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公司将在进一步核实有关传闻后,视具体情况进一步判断相关事项对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51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并申请股票继续停牌。2014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经初步协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初步方案为: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一家注册地在深圳市的酒店用品公司的全部股权,交易对方为第三方。自停牌以来,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但由于涉及的各方沟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8月13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工作进程。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针对市场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绍喜先生的有关传闻,公司正在对相关传闻进行核实,目前尚无法判断涉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影响,后续实际控制人相关传闻的核实结果可能对公司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在进一步核实有关传闻后视核实结果判断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对本次资产重组的实质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未能在上述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12日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