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14-050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进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1284905826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626943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79%。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85888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10552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562662971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 %;
反对股数3141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
弃权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07374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31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王文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淮汽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