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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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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37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0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现场出席表决的董事4人,董事堂本宽先生、独立董事顾弘光先生、独立董事熊传林先生、独立董事陈岗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4年8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具体事项敬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3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

    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张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维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孙海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王高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6.40万股调整为135万股,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9人调整为45人,股本总额由15,146.40万股调整为15,135万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条款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1.40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1.40万元人民币,拟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条款,公司注册资本由15,146.40万元变更为15,135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因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38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名,公司监事井上秀敏通过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对原激励对象张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维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孙海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王高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实施该次回购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41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张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维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孙海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王高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5月28日为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285万股。公司在授予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公司实际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24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13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张刚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4万股,于维玉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6万股,孙海燕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6万股,王高训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3万股,合计19万股。201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一期解锁的业绩条件的97.6万股限制性股票及原激励对象王宏运因其辞职所持有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股票已于2014年7月3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了回购注销手续。截止目前,张刚、于维玉、孙海燕、王高训依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为2.4万股、3.6万股、3.6万股、1.8万股,合计11.40万股。

    鉴于原激励对象张刚、于维玉、孙海燕、王高训分别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条“激励对象离职”一项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原激励对象张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维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孙海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王高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上述辞职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数11.40万股。

    二、 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张刚、于维玉、孙海燕、王高训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数11.40万股。

    (二)回购注销价格

    1、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若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一章“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款“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2013年5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15,000,000.00元(含税)。

    4、2013年6月26日,公司发布《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15,000,000.00元(含税)。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2,480,000股为基数计算,摊薄后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837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3日。

    5、2014年4月2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2,48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15,248,000.00元(含税)。

    6、2014年5月23日,公司发布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4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15,248,000.00元(含税)。201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30日。

    7、因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所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均由公司代为收取,除此以外亦未有其他影响价格调整的因素,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公司在回购注销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价格为5.42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张刚、于维玉、孙海燕、王高训支付回购价款合计61.788万元。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五、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6.40万股调整为135万股,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9人调整为45人,股本总额由15,146.40万股调整为15,13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3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七、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刚、于维玉、孙海燕、王高训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全部回购注销。

    八、独立董事本次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刚、于维玉、孙海燕、王高训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备忘录3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九、监事会本次回购注销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刚、于维玉、孙海燕、王高训辞职,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张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维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孙海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王高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本次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履行的程序不违反《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违反《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42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43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汽配”)生产经营需要,兴业汽配拟申请银行授信办理银行短期借款不超过1.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与恒丰银行青岛分行、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市北支行等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按照公司60%持股比例为兴业汽配办理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9,600万元的借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九日;住所:日照市北环路中段南侧(市高科园科技路西);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国平;注册资本:300万美元;主营业务:汽车、农用车横梁总成、连接板、支撑板、纵梁、车架总成件的生产、销售。本公司持有兴业汽配60%的股权。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兴业汽配的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1,897.88万元

    负债总额:30,772.95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000 .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772.95万元:)

    净资产:21,124.93万元

    营业收入:45,367.86万元

    利润总额:4,356.39万元

    净利润:4,208.54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止2013年12月31日,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

    (2)截止2014年6月30日兴业汽配的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2,437.42 万元

    负债总额:38,890.78 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890.78 万元)

    净资产:23,546.64 万元

    营业收入:27,664.84万元

    利润总额: 2,828.82 万元

    净利润: 2,421.72 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止2014年6月30日,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

    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银行共同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为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盈利水平,兴业汽配拟通过银行授信办理银行短期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兴业汽配提供不超过9,600万元的担保,可基本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

    2.根据本公司和兴业汽配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兴业汽配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兴业汽配经营状况正常,盈利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业汽配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3.公司持有兴业汽配60%的股权,本次兴业汽配的其他股东日照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按40%的比例为兴业汽配提供担保(不超过6,400万元),担保公平。

    4.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9,958.36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24.6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4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兴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兴发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办理银行短期借款不超过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与招商银行日照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按照公司60%持股比例为兴发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2,400万元的借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兴发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于里镇驻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平。主营业务:汽车、农用车驾驶室、货厢等冲压件产品的生产、销售。本公司持有兴发公司60%的股权。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兴发公司的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8,435.41万元

    负债总额:21,549.33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430.33万元:)

    净资产:6,886.08万元

    营业收入:26,782.89万元

    利润总额:2,013.99万元

    净利润:1,484.87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止2013年12月31日,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

    (2)截止2014年6月30日兴发公司的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4,420.43 万元

    负债总额:17,387.60 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243.89万元)

    净资产:7,032.83 万元

    营业收入:11,660.89万元

    利润总额:197.92 万元

    净利润:146.75 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止2014年6月30日,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

    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银行共同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为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盈利水平,兴发公司拟通过银行授信办理银行短期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兴发公司提供不超过2,400万元的担保,可基本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

    2.根据本公司和兴发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兴发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兴发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盈利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发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3.公司持有兴发公司60%的股权,本次兴发公司的其他股东日照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按40%的比例为兴发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600万元),担保公平。

    4.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9,958.36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24.6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45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泰鸿”)生产经营需要,宁波泰鸿拟申请银行授信办理银行短期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等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按照公司65%持股比例为宁波泰鸿办理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950万元的借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住所:北仑霞浦街道霞浦路5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国平;注册资本:11,310万元;主营业务:发电机、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本公司持有宁波泰鸿65%的股权。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宁波泰鸿的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7,272.21万元

    负债总额:14,886.24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886.24万元。)

    净资产:12,385.97万元

    营业收入:32,996.17 万元

    利润总额:2,568.75 万元

    净利润:1,908.16 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止2013年12月31日,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截止2014年6月30日宁波泰鸿的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1,311.98 万元

    负债总额:8,199.53 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199.53万元)

    净资产:13,112.45万元

    营业收入:12,239.55万元

    利润总额:1,004.42万元

    净利润:726.49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止2014年6月30日,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1,950万元;

    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银行共同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为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盈利水平,宁波泰鸿拟通过银行授信办理银行短期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宁波泰鸿提供不超过1,950万元的担保,可基本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

    2.根据本公司和宁波泰鸿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宁波泰鸿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宁波泰鸿经营状况正常,盈利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泰鸿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3.公司持有宁波泰鸿65%的股权,本次宁波泰鸿的其他股东浙江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同意按35%的比例为宁波泰鸿提供担保(不超过1,050万元),担保公平。

    4.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9,958.36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26.0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46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8月29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2014年8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5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7、公司将于2014年8月26日前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4年8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37,投票简称:海美投票

    3、在投票当日,“海立美达”“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如下申报股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想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7、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联系电话: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联系人:亓秀美女士:

    电子邮箱:qixiumei@haili.com.cn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通知。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14年 月 日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1号《关于核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公开发行25,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配售4,960,000.00股,网上发行20,0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按合同须于发行后支付的保荐费及券商承销佣金人民币50,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9,500,000.00元,已于2011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山路支行37101986910051020271银行专户。另扣除已预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及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信息披露费、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初费、印花税、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428,592.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071,408.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QDA2008-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661.40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a、2011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精密冲压件生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

    *b、2011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防干扰高效直流变频电动机生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海立美达电机有限公司。

    2、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2,380,706.54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3、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立美达电机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894,606.34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下转B19版)

    内容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114,000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股)2,480,000
    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比例4.597%
    公司股份总数(股)151,464,0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0.075%
    回购单价(元)5.42
    回购金额(元)617,880
    资金来源自有流动资金

     本次变动前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万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万股)比例数量(万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6.40.97%11.41350.89%
    3、其他内资持股146.40.97%11.41350.8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 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46.40.97%11.41350.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00099.03% 15,00099.11%
    1、人民币普通股15,00099.03% 15,00099.11%
    三、股份总数15,146.4100.00%11.415,135100.00%

    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46.4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35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46.4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46.40万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3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35万股。

    序号被担保人公司持股比例担保金额(万元)
    1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65%3,250
    2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60%15,600
    3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60%11,700
    4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80%4,000
    合计  34,550

    序号被担保人公司持股比例担保金额(万元)
    1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65%3,250
    2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60%15,600
    3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60%11,700
    4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80%4,000
    合计  34,550

    序号被担保人公司持股比例担保金额(万元)
    1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65%5,200
    2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60%15,600
    3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60%11,700
    4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80%4,000
    合计  36,500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2537海美投票买入1.00元1股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项目金额(元)
    2011年1月4日1,0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59,928,592.00
    2011年1月4日余额940,071,408.0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033,741.22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给子公司的募投项目金额267,603,000.00
    其中:支付精密冲压件生产项目*a163,942,000.00
    支付防干扰高效直流变频电动机生产项目*b103,661,000.00
    减:除募投项目外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金额467,609,976.38
    其中:支付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长期投资款52,608,900.00
    偿还部分银行贷款145,00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
    手续费1,076.38
    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6,892,172.84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683,759.83
    偿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

    减:除募投项目外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金额354,549,688.70
    其中:支付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长期投资款203,110,000.00
    支付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长期投资款64,89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543,932.58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
    手续费5,756.12
    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243.97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2.03
    减:除募投项目外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金额360.00
    其中:手续费360.00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976.0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5.40
    减:除募投项目外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金额360.00
    其中:手续费360.00
    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661.40

    项目金额(元)
    2011年1月18日163,942,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994,944.43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68,734,085.63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56,000.00
    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64,273,955.77
    手续费4,129.86
    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202,858.8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67,019.38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91,599,328.15
    其中: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16,526,834.65
    铺底流动资金33,557,000.0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514,323.36
    手续费1,170.14
    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870,550.03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909.57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3,421,091.83
    其中: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3,420,640.73
    手续费451.10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61,367.77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297.45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84,958.68
    其中: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84,765.68
    手续费193.00
    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80,706.54

    项目金额(元)
    2011年1月18日103,661,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40,928.44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55,386,835.21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02,000.00
    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53,359,878.18
    手续费24,957.03
    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9,415,093.23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02,461.9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46,254,593.97
    其中: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7,464,828.02
    铺底流动资金20,855,000.0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33,883.95
    手续费882.00
    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862,961.16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0,432.63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2,474,402.59
    其中: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2,473,971.49
    手续费431.10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98,991.2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875.14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506,260.00
    其中:本年度支付募投项目投资505,900.00
    手续费360.00
    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94,6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