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天然气价改半程
  • 山水文化撕开股东“假面”
  •  
    2014年8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1版:封面 下一版
     
     
     
       | 1版:封面
    天然气价改半程
    山水文化撕开股东“假面”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天然气价改半程
    2014-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非居民用存量气涨0.4元,明年与增量气价并轨

      ⊙记者 陈其珏 姜隅琼 ○编辑 龚维松

      

      天然气价改再迈大步。

      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宣布自9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调整是为了达成明年存量气价与增量气价并轨、分步理顺存量气价格目标而迈出的第二步。此前,市场预期的涨幅为不超过0.4元/立方米,而此次调幅显然已达到预期的上限。

      气价涨幅达预期上限

      发改委表示,在去年6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天然气价格方案实施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按照2015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此次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

      具体方案为: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自9月1日起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广东、广西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与全国水平衔接的原则适当提高。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但要根据已出台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指导意见,抓紧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

      在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毅军看来,发改委之所以选择在此时调整存量气价,首先由于下半年经济形势向好,物价水平比较温和,加上未来将进入冬季用气高峰,在此之前进行调价是比较好的时机。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告诉上证报记者,由于目前存量、增量两种天然气的价差在0.88元/立方米左右,而发改委要求在2015年存量气涨至与增量气统一的价格,因此业内普遍预期今夏存量气价格会上涨,且涨幅不超过0.4元/立方米。不足部分则明年还可能继续调整。

      上下游影响冷暖不一

      对调价后的影响,业内认为,此举对天然气生产商自然是重大利好。

      “存量气影响涉及1120亿立方,按调涨4毛钱简单测算,可增加上游气源公司收入448亿。”Argus分析师向上证报记者介绍说。

      但对下游影响而言,这无疑意味着成本增加。安迅思天然气行业分析师颜石昨天表示,对使用天然气的工业用户,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车用天然气用户,因各地已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影响将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来缓解;对供热和发电企业则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

      “调涨后,对下游用户是有冲击,不过也进一步理顺了价格机制。预计国内天然气发电、部分煤改气将面临较大压力,需要一个市场化的过渡机制,如调峰电价气价等价格向外传导。同时,对车用气的影响应尽量通过中间收调节基金的形式进行消化,少向终端传导。”刘毅军对本报记者说。

      北京燃气旗下的绿源达压缩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郑新田则对记者表示,去年涨价以后,LNG车销量大幅下降了60%-70%,虽然相比汽柴油仍有经济性,但运营商利润被压缩,对市场信心是沉重打击。目前,公司重点发展价格核定的CNG车。

      “什么时候涨价到头,我们希望政策有一个可预期性,国家核定气价与油的比价关系,这样市场才会良性发展。”郑新田说。

      另一位LNG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天然气涨价是喜忧参半,对已经用增量气的工厂应该是喜,在原料上和竞争对手能够拉近,对于有存量气的工厂恐怕就正好相反了,成本优势逐步被弱化。

      放开进口LNG与非常规气价

      发改委昨天还表示,将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需要进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有助于提高进口LNG以及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定价灵活度,对推广上述气源、鼓励生产商开发非常规气十分有利。而对一些无法获得常规气的用气企业来说,也可通过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来获得并使用非常规气。

      自2010年以后,中国管道天然气共经历两次大规模涨价。一次在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上调了管道天然气井口价格;第二次则是在2013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上调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明确表示到2015年年底,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接轨,两者不再区分,并逐步开始推广市场净回值定价法。

      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2013年调价涉及的存量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数量预计为110亿立方米,两者的比重分别为91%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