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19条政策”近期有望获批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孙忠
广州南沙新区又迎来了政策支持的小高峰。
日前,《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正式获得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表决通过,包括金融保险等9大重点领域与港澳地区展开合作内容落地。
根据《条例》,符合条件的港澳台机构可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条例》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支持港澳等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新区创新发展。同时,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为港澳台机构和居民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服务,开发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产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和支持粤港澳企业跨境直接融资。
更受外界的关注是,《关于支持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请示》(即“19条政策”)有最新进展。
记者从新出炉的广州金融业发展“半年报”中了解到,南沙金融创新发展“19条政策”有望在近期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这意味着,在长达一年多的等待之后,南沙新区金融创新的具体细则落地声渐进。
据广州市的金融主管官员称,该“19条政策”将包含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金融政策,并争取与上海自贸区同样的金融创新政策。该政策将由人民银行牵头,以多部委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
其中,广东省以及广州市连年争取的粤港共建广州期货交易所一项,亦为上述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7月29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做报告时提到,在下半年工作安排中,争取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成为重要一项。
据最新一期的广州金融发展白皮书披露,南沙新区正在启动金融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争取获得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等人民币国际化业务政策支持,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试验区相配套的人民币金融服务政策框架等。
据悉,南沙新区正在推进《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此外,《广州南沙新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产业规划及发展策略咨询报告》、《南沙新区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等金融类的专项规划文件,也在紧锣密鼓编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