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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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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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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4-036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9时在北京召开,应到7位董事,实到6位董事,独立董事彭和平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参会,委托独立董事王玉龙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前提条件、资格、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定价等要求,经逐项论证、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可以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201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所指的募集资金使用是指公司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议案;

    鉴于公司现主营业务处于停产状态多年,其他业务无法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的需要,为彻底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的经营与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较强的经营性资产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6.48元/股,未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8月14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6.4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及股票发行数量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09,259,200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185,185,2001,200,000,096
    2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43,209,900928,000,152
    3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765,400510,399,792
    4姚戈28,703,800186,000,624
    5冯军39,677,600257,110,848
    6郝文彦34,664,200224,624,016
    7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843,200232,263,936
    8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432,100100,000,008
    9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7,777,800180,000,144
    10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丰煜-稳盈证券投资基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0129,600,000
    合计609,259,2003,947,999,61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48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亿元)
    1购买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23.20
    2购买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14.28
    3补充流动资金2.00
    合计39.48

    注: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若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高于23.20亿元和14.28亿元,则购买其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如果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值低于23.20亿元和14.28亿元,则购买其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以评估值为准,相应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九)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编制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与研究,编制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一)同意公司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以现金人民币1,200,000,096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同意公司与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以现金人民币928,000,152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同意公司与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以现金人民币510,399,792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同意公司与姚戈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姚戈将以现金人民币186,000,624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同意公司与冯军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冯军将以现金人民币257,110,848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同意公司与郝文彦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郝文彦将以现金人民币224,624,016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七)同意公司与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以现金人民币232,263,936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八)同意公司与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现金人民币100,000,008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九)同意公司与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将以现金人民币180,000,144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同意公司与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丰煜-稳盈证券投资基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以现金人民币129,600,000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耀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天津)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耀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天津)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部分将用于收购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余高新区智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安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关于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议案;

    同意公司与新余高新区智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安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关于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部分将用于收购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耀莱产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耀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盈利预测与利润补偿协议>》议案;

    同意公司与耀莱产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耀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江苏耀莱影视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盈利预测与利润补偿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冯军、郝文彦、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智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安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盈利预测与利润补偿协议>》议案;

    同意公司与冯军、郝文彦、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智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安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盈利预测与利润补偿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二)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三)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

    (四)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议案;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议后董事会暂不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待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调整,本次修订不涉及增加或删减条款,对原条款的弟五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等五条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具体的修订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同时需要修订和调整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不涉及增加或删减条款,对原条款的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等五条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具体的修订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同时需要修订和调整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不涉及增加或删减条款,对原条款的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等二条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具体的修订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并修订和调整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为保证公司治理制度的一致性,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后需要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重大投资决策制度》不涉及增加或删减条款,对原第九条和第十条的部分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的修订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4-037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前期停牌事宜简述

    本公司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18日起停牌。2014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更正说明暨进展公告》,确定此次重大事项属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资产(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份”),本公司股票从7月10日起继续停牌,并于2014年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二、股票交易复牌安排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事项,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年8月14日复牌。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4-038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13日,公司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资控股”)、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文化”)、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嘉睿”)、姚戈、冯军、郝文彦、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茂投资”)、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润资本”)、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赐文创壹号”)和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丰煜-稳盈证券投资基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煜投资1号”)等10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方式与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609,259,200股,10名认购人全部以现金进行认购,其中: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文资控股185,185,2001,200,000,096
    2耀莱文化143,209,900928,000,152
    3君联嘉睿78,765,400510,399,792
    4姚戈28,703,800186,000,624
    5冯军39,677,600257,110,848
    6郝文彦34,664,200224,624,016
    7立茂投资35,843,200232,263,936
    8京润资本15,432,100100,000,008
    9安赐文创壹号27,777,800180,000,144
    10丰煜投资1号20,000,000129,600,000
    合 计609,259,2003,947,999,616

    二、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每股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松辽汽车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48元/股。本公司和认购人同意并确认,如果本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即认购人认缴日的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认购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三、支付方式

    认购人根据本公司的书面缴款通知,在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认购人按照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本公司和认购人同意并确认,认购人在本协议项下认购的股票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1、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本次发行方案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4、本次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违约责任

    本公司和认购人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相关保证及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3、公司与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4、公司与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5、公司与姚戈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6、公司与冯军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7、公司与郝文彦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8、公司与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9、公司与常州京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10、公司与珠海安赐文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11、公司与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