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授权事项
证券代码:600806 证券简称: 昆明机床 编号:临2014-037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授权事项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以来,有若干金融租赁公司(机构)提出,配合本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为经评估具有还贷能力的客户购买本公司产品时提供融资。从与金融租赁公司(机构)合作来说,目的是通过减轻客户(借款人或承租人)当期财务负担,实现其购买本公司机床产品要求,解决用户在我公司产品购买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推动和扩大我公司产品的销售力度,加快我公司产品资金回笼的速度,增加现金流量。而由于此类金融租赁公司(机构)与我公司利益是一致的,所以金融租赁公司(机构)将会和我公司共同对于存在的违约风险实施管控。
因为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涉及本公司为客户(借款人或承租人)在金融租赁公司(机构)提供了回购约定,所以此类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且带有回购约定的业务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综上所述,公司计划扩大与多家金融租赁公司(机构)合作,开展通过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业务。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并授权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和办理具体融资租赁业务的提案。
一、主要授权范围限定:
1、本次以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
2、金融租赁公司(机构)的选定:由本公司根据资产规模、经营状况、信用评级、资信能力以及提供的合作条件,选取合适的金融租赁公司(机构);
3、客户(借款人或承租人)的选定:本销售方式下,客户(借款人或承租人)前期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甄选、实地考察、尽职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由本公司负责,金融租赁公司(机构)负责对客户(借款人或承租人)的最终审查。
4、租赁物:本公司机床产品及附件;
5、租赁方式:金融租赁方式;
6、租赁期限: 不超过3年;
7、租赁担保: 不超过2年期的回购担保;
8、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 可根据具体租赁协议商订;
9、其他事项:可根据具体租赁协议商订。
二、本次金融租赁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金融租赁方式向承租人销售产品授权事项,主要为解决客户(借款人或承租人)在购买我公司产品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推动和扩大我公司产品的销售力度,加快我公司产品资金回笼的速度,增加现金流量,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将在之后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业务开展情况。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