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6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延期复牌暨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7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7月17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编号:2014-049)。2014年7月24日、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7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2014-055、2014-056)。
目前,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项目进度,中介机构正在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交易各方正在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问题进行磋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进行持续沟通,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以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4年8月15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复牌。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15日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年9月17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于2014年9月17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6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及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058)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事后审核,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上述文件的相关内容出现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2014年8月12日(星期四)14:00。 | 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14:00。 |
2、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更正前 | 更正后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2.0938%;0 股反对;0 股弃权。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2.0938%;0 股反对;0 股弃权。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2.0938%;0 股反对;0 股弃权。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2.0938%;0 股反对;0 股弃权。 |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112,105,830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
除上述更正外,《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058)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