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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4-3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3日下午 14:30

    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宜宾市岷江西路54号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总数(人)163
    所持有股份总数(股)63,478,283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60.28
    其中(现场会议): 

    6
    所持有股份总数(股)56,694,2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53.84
    其中(网络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15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6,784,08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44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唐琳女士、黄兴旺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王强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3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并就该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59,317,49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3.45%;弃权116,4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8%;反对4,044,39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6.37%。

    2、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额调整的议案》

    赞成59,333,59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3.47%;弃权100,3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6%;反对4,044,39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6.3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