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5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厦门信达 | 股票代码 | 00070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范丹 | 林慧婷 | ||
电话 | 0592-5608098 | 0592-5608098 | ||
传真 | 0592-6021391 | 0592-6021391 | ||
电子信箱 | board@xindeco.com.cn | lht@xindeco.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019,363,043.18 | 10,648,277,422.41 | 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852,737.77 | 60,713,223.68 | -31.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736,902.62 | 38,848,484.98 | -49.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74,496,050.18 | -1,660,831,817.66 | -109.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19 | 0.2527 | -39.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19 | 0.2527 | -39.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9% | 7.19% | -3.2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041,043,551.40 | 8,464,959,446.22 | 4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95,095,076.47 | 1,027,708,209.30 | 64.94%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245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 ||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21.79% | 67,750,000 | 质押 | 33,875,000 |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21% | 25,522,904 | 21,190,213 | 质押 | 12,499,991 | |
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7% | 8,000,000 | 8,000,000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8% | 7,100,000 | 5,600,000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 | 其他 | 2.25% | 7,000,000 | 7,000,000 | |||
王世强 | 境内自然人 | 1.80% | 5,600,000 | 5,600,000 |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0% | 5,600,000 | 5,600,000 | 质押 | 5,600,000 | |
东海基金-光大银行-鑫龙3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80% | 5,600,000 | 5,600,000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6% | 3,000,000 | 3,000,000 | |||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8% | 2,740,000 | 2,74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股份。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是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8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第3-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十名股东3-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股东中,公司股东董书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7,60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20,000股。徐根明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59,251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中国经济在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任务下,增速放缓,市场需求预期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7亿元,投资于光电及物联产业,加快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同时,公司做好贸易业务的供应链体系建设及房地产业务规划。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实现了业务的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1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5.27万元。
光电业务:报告期内,LED行业整体趋势向好,下游LED应用市场需求增长强劲,产业链旺季效应持续。公司通过加大研发力度,积极开拓市场,形成封装产品、道路照明产品、室内照明产品共同发展的局面。战略发展方面:公司电子信息产业已形成厦门、深圳、安溪三地共同发展的格局,三地资源统筹配置,促进公司光电产业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投建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生产方面:封装生产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增长;通过工艺改进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普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扩大封装产能,效益快速增长;道路照明产品通过丰富产品线,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室内照明产品完成试制,并形成初步发展规划。市场销售方面:光电产品通过UL及FCC等多项国际认证,通过BSCI(商业社会标准认证)审厂工作,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打开通道;成立封装事业部和室内产品事业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研发方面:公司把研发队伍的建设和新产品开发作为工作的重点,确保研发项目上优先安排人员和专项资金;封装产品、道路照明产品、室内照明产品研发同步进行,优化产品工艺流程。厦门信达光电完成承担的国家863计划课题,并获得政府支持项目资金60余万元。福建信达光电完成了基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收到了福建省安溪县政府给予的科技三项补贴6380万元。报告期内,光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22%;利润总额3,771.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42%。
电子标签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加大对国外市场的开发,加大研发力度,实现新的突破。生产方面:公司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1.48亿元用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引进3台纽豹生产线,上半年产量同比增长131.86%。市场营销方面:标签生产销售总量同比增长130.4%;几大拳头产品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如食品溯源标签、抗金属标签、智能交通卡、图书标签、电表标签等;行业应用推广情况良好,如手机NFC业务、电力系统业务、动物溯源业务等;公司设立北美业务联络处,取得国际市场的突破,国际贸易业务量同比增长119%,其中美国餐馆标签、欧洲图书馆业务同比增长50%以上。研发方面: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对室外超高频智能交通读写设备产品、柔性抗金属标签及NFC电子标签系列化的开发;公司新增一款标签CTU052-55全频段UHF标签一次性通过美国奥本大学RFID实验室ARC测试认证,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在全球化市场中的竞争力。信达物联着重加强提高整体方案解决能力,重点针对电梯物联、智能快递柜及服装智能门店等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进行开发。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再度获得由中国信息产业商会、中国RFID世界联盟组织评选的“2013年中国RFID领先企业奖”、“2013年中国RFID创新产品奖”,稳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实现营业收入2,634.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16%。
大宗贸易:报告期内,大宗贸易业务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围绕着稳健发展战略,努力构建和优化以铁矿石、铜、煤炭石油、钢材和民生产品为核心的供应链体系,致力于打通贸易、金融、物流服务通道,提升一体化运营能力,进一步强化货源和终端的通路建设,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铁矿石和铜两大核心产品供应链发展势头迅猛,在扩大营业规模的同时,巩固了和上游矿山、下游冶炼厂的战略合作关系,逐步提升公司在目标行业市场的地位,将业务集中在资源和能力具备优势的领域。此外,公司国际化战略初见成效,新加坡平台公司进入实质运营阶段,将为大宗贸易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提供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大宗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9.93亿元,利润总额5,599.64万元。
汽车销售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4S店实行集团总部管理初见成效。已经建立汽车集团管理模式下KPI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稽核体系;初步建立了集团化运营管理体系及标准,包括业务KPI指标及费用预算控制体系、工资绩效控制框架、各个赢利模块的业务运营及考评标准、客户资源评价及管理机制、精品及养护品统采等。 推进优秀店业务经验分享与推广,重视4S店内部各盈利模块潜力挖掘,积极探索业务模式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汽车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5.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7%;利润总额2,45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50%。
房地产:受宏观经济影响,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较为低迷,公司主要进行丹阳“信达·香堤国际”一期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淮南项目的尾盘销售。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利润总额2,097.21万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报告期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净额6.7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以及信达物联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公司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3月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光电”)收到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管委会下拨的“科技三项”财政补贴3,000万元。福建光电于2014年笫一季度将该项财政补贴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并相应计提了所得税费用。截止2014年3月末,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2014年8月4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认为福建光电LED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规范,应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调增 2014 年第一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负债30,000,000.00 元,调增 2014 年第一季度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500,000.00元,调减2014 年第一季度营业外收入 30,000,000.00元,调减 2014 年第一季度所得税费用7,500,000.00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22,500,000.00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2013年通过新设方式设立新加坡信达安资源有限公司,第一批投资款于2014年1月支付,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杜少华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5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董事长杜少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201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对公司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在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14亿元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再追加申请8亿元授信额度,此次申请后本公司合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期限两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在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6亿元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再追加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此次申请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合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亿元,期限两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4年9月1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5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一、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核销依据: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债务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债务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等。
核销资产情况:
核销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浩博光电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9,556,671.69元,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上述应收账款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全部是非关联方应收账款。上述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612,079.90元,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6,944,591.79元,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上述核销部分资产事项,影响2014年利润总额-6,944,591.79元,影响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交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影响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6,944,591.79元。我们认为公司核销该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三、监事会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交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影响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6,944,591.79元。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5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 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0,634,04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13,731,257.96元发行费用后672,831,640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67,654.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80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422,289.89元(其中使用募集账户资金851,807.96元,募集资金置换13,570,481.9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58,605,902.02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964,206.6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1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八次会议和2013年9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4年4月17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5月2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初始存放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已使用金额 | 存储余额 |
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7,499.12 | 115.62 | 0.00 | 37,614.74 |
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 14,897.10 | 41.51 | 0.00 | 14,938.61 |
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 | 14,886.94 | 39.29 | 85.18 | 14,841.05 |
合计 | 67,283.16 | 196.42 | 85.18 | 67,394.4 (注1) |
注1: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有13,570,481.93元前期投入资金未置换,另有其他发行费用1,767,654.23元尚未转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106.4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2.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42.2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14,897.10 | 14,897.10 | 25.33 | 208.23 | 1.40% | 2015年1月投入使用 | 0 | - | 否 | |||
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 | 否 | 38,872.25 | 37,322.36 | 0 | 0 | 0.00% | 2015年12月投入使用 | 0 | - | 否 | |||
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14,886.94 | 14,886.94 | 527.22 | 1234.00 | 8.29% | 2016年6月整体项目投入使用 | 0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8,656.29 | 67,106.40 | 552.55 | 1,442.23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合计 | -- | 68,656.29 | 67,106.40 | 552.55 | 1,442.23 | --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是由于厂房建设进度延期。 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新投设备报告期内未完成最终验收投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357.05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24号专项鉴证报告。2014年 7月 1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1357.0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5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9个月,具体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 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0,634,04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803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将投入以下项目: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资金情况
截至 2014 年7 月 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0,781,706.6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34,014,140.05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1,964,206.68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14年7月31日) | 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 | 38,872.25 | 37,437.98 | |
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 | 14,897.10 | 208.23 | 14,730.39 |
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 | 14,886.94 | 3,693.18 | 11,233.05 |
合计 | 68,656.29 | 3,901.41 | 63,401.41 |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扣除预计在未来九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8亿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2.8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9个月,具体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整合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使用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26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投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2.8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控制财务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厦门信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厦门信达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厦门信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厦门信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厦门信达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 12 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5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31日-2014年9月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15:00至2014年9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2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4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3、登记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14年8月25日下午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0701 | 信达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01;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4)在“委托数量”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序号 | 表 决 事 项 | 同意 | 否决 | 弃权 |
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5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正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201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对公司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14年8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