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7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5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8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井奇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3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30,635,555.29元,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一、 | 募集资金净额 | 2,027,577,648.05 |
二、 | 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212,684,914.38 |
三、 | 以募集资金购买股权 | 70,644,000.00 |
四、 | 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 86,386,821.62 |
五、 | 募集资金余额 | 1,830,635,555.29 |
募集资金余额含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入金额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期末余额(2014年6月30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481960311797 | 1,007,806,351.9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2001658636052512929 | 122,987,330.7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洛阳) | 32001658636052517467 | 58,928,722.4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07010029280072582 | 142,041,327.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广东日出东方) | 550864208272 | 98,871,822.41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 9010111035168 | 400,000,000.00 |
合计 | 1,830,635,555.29 |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并于2013年8月15日发布《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3——023号)。报告期内,公司用于理财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
为了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股权并增资收购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30%股权。该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于2013年10月29日发布《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3——035号)。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644,000.00元。
同时,本公司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浮动利率存款,在资金使用不受限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享受相对较高的利息。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规模化效益,维护投资者利益,以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详见2013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13-008);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规模化效益,维护投资者利益,以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详见2014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2014-00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50,250,000.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256,402.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3,328,914.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报告期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营业收入列示)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000.00 | - | - | 29,949,302.56 | 52,084,204.01 | 10.42% | 2015年9月30日 | - | - | 否 |
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注1) | 是 | 180,000,000.00 | - | - | 128,007 | 23,880,941.77 | 13.27% | 2015年9月30日 | - | - | 否 |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注2) | 是 | 150,000,000.00 | - | - | 46,928,008.08 | 51,893,695.63 | 34.60% | 2015年9月30日 | - | -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 | - | 18,657,958.27 | 72,948,472.73 | 24.32% | 2015年9月30日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 | - | 1,593,126.57 | 11,877,600.24 | 9.90% | 2014年9月30日 | - | - | 否 |
小计 | - | - | - | - | 97,256,402.48 | 212,684,914.38 | - | ||||
收购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14.82%股权(注3) | 否 | 70,644,000.00 | 70,644,000.00 | 否 | |||||||
合计 | - | 1,250,000,000.00 | 167,900,402.48 | 283,328,914.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注1 、注2) | 详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注3) | 详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三、(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