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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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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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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2014-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北京瑞福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应保良先生、朱建星先生和房华先生承诺:

      1、本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最近5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3、本公司/本人参加此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获得配售,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验资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日向发行人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除浙富控股外,本人与本人直系亲属现时未在与浙富控股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或任职;

      2、在本人作为浙富控股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之直系亲属将不设立从事与浙富控股有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子公司;

      3、本人承诺将不利用浙富控股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浙富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89号”《关于核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8,619,64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5.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72,425,502.80元,扣除发行费用18,521,827.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53,903,675.62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108,619,640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预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从发行前的1,413,472,552股变更为1,522,092,192股。

      现将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的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2月26日,孙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36,500,000股,减持比例为2.56%。减持完成后,孙毅先生持有公司386,45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9%。

      2014年2月27日,孙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33,000,000股,减持比例为2.31%。减持完成后,孙毅先生持有公司353,457,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8%。

      因公司2013年度业绩未能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条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2,958,59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4年6月27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13,472,552股。孙毅先生持有公司353,457,504股,占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的25.01%。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8,619,640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522,092,192股。孙毅先生持有公司353,457,504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份的23.22%。

      综上所述,孙毅先生的持股比例累计下降6.43%,超过5%。

      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