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3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交大光芒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投反对票,具体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以9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交大光芒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交大光芒预计今年下半年有部分资金缺口,为维持正常的资金周转,交大光芒一方面拟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增加现金流入,另一方面拟向公司申请委托贷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主要用于补充交大光芒流动资金和偿还到期银行借款。
鉴于交大光芒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恰当,现金流回收状况良好,同时,国佳电气提供部分法人担保及交大光芒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向交大光芒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委托贷款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
交大光芒简介:交大光芒简介: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清泉创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3000万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其中四川省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成都国佳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持股20%、自然人股东持股30%。公司是“国家轨道交通自动化与电气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产业基地,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相关资质,主要从事电气自动化及相关监控产品的设计、软件、硬件开发、生产、施工及服务;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
反对意见:公司董事缪希强先生对本提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鉴于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因流动资金紧张未能足额分红,故建议在公司资金紧张时不宜增加委托贷款,因此对本提案报告投反对票。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提案报告》:
根据公司内控监管要求公司治理的需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公司对原《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及经济运行分析暂行办法》(未经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修订,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4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向交大光芒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笔委托贷款风险可控,且可以使交大光芒维持正常的资金周转,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审议<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内容更加全面、充实,条款更加明确、细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目前预算管理工作的要求。其修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公司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