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3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4年8月8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李镜先生、屈茂辉先生、刘凤委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成固平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公司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贺斌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贺斌聪先生简历如下:
贺斌聪,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监察局副处级监察员等职务、北京鑫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山西碳素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等职务、中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铝国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贺斌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除在中铝国际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章程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9月2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3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1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竹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3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50元。截至2010年12月6日,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0,000,000.00元(大写柒亿捌仟万元整),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9,500,000.00元;审计、评估、验资费用2,991,872.68元;律师费用1,500,000.00元;信息披露、材料制作等费用4,463,131.00元(发行费用总计为48,455,003.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1,544,996.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1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692.4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517.81万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228.5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9,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3,646.0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042.48元(其中募集资金7,462.0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580.3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1-6月,本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0,616.1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16.1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均未到期。
综上,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308.5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997.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845.9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151.5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株洲人民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桥配件于2011年5月1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株洲分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专户银行 | 户名 | 银行帐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株洲人民路支行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43001506062049668899 | 活、定期存款 | 45,323,048.41 |
43001506062049663333 | 活、定期存款 | 25,340,336.48 | ||
中国光大银行株洲分行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79140053000004822 | 活、定期存款 | 407,803.98 |
79140053000004904 | 活、定期存款 | 35,307,681.31 | ||
中国光大银行株洲分行 | 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79140188000037681 | 活、定期存款 | 3,596,269.79 |
合计 | 109,975,139.97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1,526,002.41元(其中2014年1-6月利息及理财收入5,712,474.38元),扣除手续费10,606.41元(其中2014年1-6月手续费1,004.8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73,154.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16.1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308.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进度(%) (3)=(2)/(1) |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大型成套物料搬运设备年产120台套建设项目 | 否 | 7,046.21 | 7,046.21 | 194.72 | 3,334.51 | 47.32% | 2013年9月 | - | 否 | 否 |
桥、门式起重设备年产1.5万吨改、扩建项目 | 否 | 5,317.66 | 5,317.66 | 365.82 | 5,236.42 | 98.47% | 2013年9月 | - | 否 | 否 |
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 | 否 | 5,060.17 | 5,060.17 | 55.58 | 4,791.55 | 94.69% | 2012年12月 | -114.49 | 否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 | 3,000.00 | 100% | 2011年6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424.04 | 20,424.04 | 616.12 | 16,362.48 | - | - | -114.4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 3,646.05 | 3,646.05 | - | 3,646.05 | 100.00% | 2011年10月 | 88.87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9,300.00 | 9,300.00 | - | 9,300.00 | 100.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00.00% | - | - | - | - | |
购买理财产品 | — | 21,500.00 | 21,500.00 | 20,000.00 | 20,000.00 | 93.02% | 442.85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3,000.00 | 3,000.00 | - | 3,000.00 | 1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1,446.05 | 51,446.05 | 20,000.00 | 49,946.05 | - | - | 531.72 | - | - |
合计 | - | 71,870.09 | 71,870.09 | 20,616.12 | 66,308.53 | - | - | 417.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大型成套物料搬运设备年产120台套建设项目和桥、门式起重设备年产1.5万吨改、扩建项目: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游钢铁和铝冶炼行业持续低迷,市场需求下降,产能利用率不足,产品毛利率低于预期,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一方面,报告期内起重设备市场不景气导致配件需求下降,毛利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对新设备的掌握还需要磨合,导致设备使用效率不高,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54.50万元;其中4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0,424.04万元,超募资金52,730.46万元。 | |||||||||
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9,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201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646.05万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控股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201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201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桥配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大型成套物料搬运设备年产120台套建设项目”、“桥、门式起重设备年产1.5万吨改、扩建项目”、“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228.55万元,以上情况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专字(2010)第1935号《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 |||||||||
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8.5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0,424.04万元,项目已完工转固,因已完工的募投项目竣工结算正在进行中,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待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后确定。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4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门、桥式起重机,港口起重机,电解铝、碳素多功能机组等物流搬运起重设备及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运输;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批零兼营。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门、桥式起重机、臂架式起重机、电解铝、碳素多功能机组等专用物流搬运起重设备、环保设备、矿山专用设备、电解阴极板的设计、制造、销售(含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风力发电塔筒、基础环、风力发电机配套结构件(电机机座、转轴、底舱、转子支架等)、压力容器、建筑钢结构、桥梁钢结构等中大型结构件的制造、销售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与技术服务;本公司开发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及零配件的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产品批零兼营、货物进出口(上述项目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改情况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4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4:30(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5:00至2014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8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一)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二)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14年8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 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2、股票代码及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523;投票简称:“天桥投票”。
3、在投票当日,“天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100.00元 |
议案1 | 《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2 | 《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如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 |
反对 | 2 |
弃权 | 3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 2014年9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4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31-22504022、22337798;传真:0731- 22337798
会议联系人:范洪泉、奉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
2 | 《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作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