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获得2014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扶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2014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扶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号)文件。公司申报的“防治栓塞类疾病的多糖药物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2014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专项扶持资金总计1200万元,其中省级拨款资助600万元,贴息300万元,地方匹配拨款300万元。按照《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9号)以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等规定要求, 上述经费采取分年度拨款。公司对该经费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申报书等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保障措施,抓紧项目实施。
公司本次获得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立项和资金资助,将建立符合美国FDA标准的多糖药物结构分析和分离纯化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低分子肝素类新一代高端抗血栓药物的研发能力,加快推进公司进入欧美市场参与高附加值终端产品竞争的步伐,促进我国生物多糖药物产业的转型升级。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扶持资金与项目实施计划相关,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将按照项目研发投入进度和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