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45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金贵银业 | 股票代码 | 00271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何静波 | 孟建怡 | ||
电话 | 0735-2616876 | 0735-2659881 | ||
传真 | 0735-2616876 | 0735-2659891 | ||
电子信箱 | hjingbo@21cn.com | 15273584169@126.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85,368,954.30 | 1,885,818,354.55 | 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882,417.60 | 73,524,909.60 | 12.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7,477,860.95 | 58,669,912.30 | 49.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901,491.43 | 610,433,443.57 | -93.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2 | -9.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2 | -9.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1% | 7.84% | -2.9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681,262,503.95 | 3,548,808,396.71 | 31.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49,338,248.23 | 1,071,382,662.36 | 72.61%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648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曹永贵 | 境内自然人 | 33.60% | 76,875,338 | 76,875,338 | 质押 | 75,185,715 |
李楚南 | 境内自然人 | 3.36% | 7,691,008 | 7,691,008 | 质押 | 2,720,000 |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33% | 7,623,100 | 7,623,100 | ||
张蕾 | 境内自然人 | 3.27% | 7,489,953 | 7,489,953 | ||
乌鲁木齐益丰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5% | 6,528,474 | 6,528,474 | 质押 | 6,528,474 |
上海云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2% | 6,000,000 | 6,000,000 | 质押 | 6,000,000 |
沈阳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2% | 6,000,000 | 6,000,000 | ||
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9% | 5,919,167 | 5,919,167 | 质押 | 5,919,167 |
曹永德 | 境内自然人 | 2.37% | 5,432,849 | 5,432,849 | 质押 | 5,432,849 |
许丽 | 境内自然人 | 2.06% | 4,714,713 | 4,714,71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永贵持有公司33.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丽和曹永德为其家族成员。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1月28日,公司股票成功挂牌上市,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以白银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公司的成功上市,是公司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公司驶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上半年,全球经济回升缓慢、有色金属市场仍然低位运行。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立足现实,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保持了平稳的运行态势,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生产经营目标:
1、生产经营稳中有增
半年来,公司生产经营保持了平稳增长。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9.85亿元,同比增长5.28%。其中白银系列产品收入12.04亿元,占比60.65%;黄金及黄金深加工收入2.83亿元,占比14.26%;电解铅收入3.64亿元,占比18.34%;其他综合回收产品收入1.34亿元占比6.75%。实现净利润8288万元,同比增长12.73%。
上半年累计生产电银314.3吨、硝酸银36吨、电铅31,784吨,综合回收黄金349公斤、精铋195.5吨,加工银珠7.03吨、加工黄金719.8公斤。
上半年累计销售白银288吨、硝酸银34.1吨、银珠6.8吨,销售电铅30,988吨、硫酸3.18万吨、精铋201.8吨。
2、经营业务稳步提升
上半年,公司秉承“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理念,围绕白银主业,力推品牌形象,不断拓展高银和高副含原料的供应渠道,积极开发新的原料供应客户,充分利用公司白银主业生产平台,与重点供应商继续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白银稳产、高产提供了原料保障,实现了综合回收产出与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拓展、优化、完善了公司供应链和销售链。1-6月,公司销售与贸易货款回笼率100%,合同履行率100%,客户满意度保持在99%以上。
在国际业务方面,对外贸易稳中有增,1-6月出口创汇6066万美元,资金回笼率100%。积极开拓进口领域,与嘉能可、托克等跨国大型上市公司合作,从秘鲁、巴西、土耳其、摩洛哥等地区进口铅精矿2万吨。公司向上海期货交易所、英国伦敦贵金属交易协会(LBMA)提交银锭、铅锭品牌注册认证申请,力争下半年通过。5月向长沙海关提交AA类企业认定申请,现已进入审核流程,力争在年底获批通过。公司充分依托香港子公司国际平台有利条件,搭建了良好的进出口、仓储、物流等国际贸易、融资平台,增强了公司的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3、基础管理稳步推进
上半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业务线进一步组织修订完善了岗位工作标准,并先后颁布了多个规章制度,夯实了公司基础制度建设。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郴州市金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完成了薪酬分配体系改革,加大了各业务线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了考核程序,强化了工作责任。推行车辆管理改革,完善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现场检查与整改、组织突发事件演练等方式,不断加强安全、环保、消防、现场文明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等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半年来,综合回收厂如期完成了年度检修,为下半年满负荷生产奠定了基础。质量控制方面,参与了国家标准委员会组织的铜渣精矿中金、银的分析测定、铜渣精矿中杂质元素ICP测定分析方法标准的起草与修订工作。
4、科研项目进展顺利
3月底,公司与中南大学共同承担的“十二五”863项目课题“选冶联合炼锌新技术”完成中试试验,并计划于下半年实施产业化;上半年顺利完成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含铟重金属物料清洁回收技术与示范”和“银的绿色高效制备及其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中期报告。如期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银、铂、铟等稀贵稀散金属制备关键技术及应用”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国际合作事项。新申请发明专利7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
5、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如期进行
上半年,公司完成建设投资约6156万元,如期完成了银电解生产线扩建、银电解母液水处理改造、高压变配电系统改造、中心化验室改造、科技产业园黄金电解项目等技改工程。特别是液态渣直接还原节能改造与余热发电工程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计划于8月底点火试产。
下半年,公司将不断优化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表现、行业竞争力、未来成长性等发展因素。通过加速募投项目规划及可持续项目(如液态渣直接还原节能改造与余热发电工程)等建设进度,启动“银产品精深加工”战略性发展项目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和矿山收购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有力支撑自身发展后劲。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4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8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终止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内容:2013年5月,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短期融资券,目前该短期融资券尚未注册发行。
根据公司目前融资状况和债务结构,继续注册发行该期短期融资券不符合公司总体融资计划和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该期短期融资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4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8月15日上午8: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静波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码:2014-04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719.2116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5,256.8462万股,公司股东发售462.3654万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29.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35,699.4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4]2-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6,609,891.30元(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3,633,917.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85,908.9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等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执行。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人民币243,633,917.12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43,048,008.17元、利息585,908.95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存款余额 | 备 注 |
1 | 交通银行郴州分行 | 151,924.49 | 利息(扣除手续费) |
90,517,099.47 | 募集资金 | ||
2 | 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 88,398.99 | 利息(扣除手续费) |
52,906,508.70 | 募集资金 | ||
3 | 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212,166.07 | 利息(扣除手续费) |
51,592,000.00 | 募集资金 | ||
4 | 中国银行郴州分行 | 133,419.40 | 利息(扣除手续费) |
48,032,400.00 | 募集资金 | ||
5 | 合 计 | 243,633,917.12 | 利息净额+募集资金 |
三、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18449.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4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截至2014年6月30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660.9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7.06%,其中:
1)、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项目累计已投入 13316.88万元(报告期内投入209.35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48.49%。
2)、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已投入 5344.06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8%。
4、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白银升级技改工程项目 | 否 | 27,461.4 | 27,461.4 | 209.3 | 13,316.88 | 48.49% | 2014年12月31日 | 0 | 否 | 否 |
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否 | 17,347.3 | 17,347.3 | 5,344.06 | 30.80% | 2015年3月31日 | 0 | 否 | 否 | |
5万t/a次氧化锌烟灰资源利用项目 | 否 | 24,159.2 | 24,159.2 | 2015年4月30日 | 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8,967.9 | 68,967.9 | 209.3 | 18,660.94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合计 | -- | 68,967.9 | 68,967.9 | 209.3 | 18,660.94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14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449.42万元,详见2014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1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4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14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2014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4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下午15:00—2014年8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永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7人,合计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101,888,5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4,029,7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858,8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委托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2014年公司债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101,674,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 %;弃权21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21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5,013,186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4,798,976 股,占该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 %;反对 0 股,占该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14,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210股),占该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
2、《关于修改2014年公司债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101,888,5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013,186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013,186股,占该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该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金山、刘中明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