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4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24日以内部公告方式发出通知,8月15日在紫金矿业集团(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机场宾馆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现场出席8名,委托出席2名)。董事邱晓华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建华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丁仕达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卢世华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姜玉志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集团公司2014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772.71万元,其中:坏账准备6,308.6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869.72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578.59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55.2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作为A+H上市公司,公司提前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和修订的7项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根据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将原来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年初数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项目 | 年初余额 | ||
| 采用前金额 | 采用会计准则 调整金额 | 采用后金额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34,150,419 | -354,992,482 | 4,679,157,93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43,624,001 | 354,992,482 | 698,616,483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项目的年初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除此之外,无其他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发展战略决议,公司拟对章程第十条公司经营宗旨条款进行修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已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和“白银制品、铂族金属制品、珠宝玉石制品及工艺美术品的销售”项目,并相应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会同意将修改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改及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诺顿金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诺顿金田有限公司向澳洲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澳元额度的贷款,期限为三年,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授权财务总监签署有关担保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邱冠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姜玉志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邱冠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时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根据邱冠周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本次提名邱冠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没有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之情形;提名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同意提名邱冠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发展战略决议,公司拟对章程第十条有关公司经营宗旨条款进行修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已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和“白银制品、铂金制品、珠宝玉石制品及工艺美术品的销售”项目,并相应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有关章程修正案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立足闽西,加快紫金山金铜矿开发进程;面向全国,主动参与西部黄金资源的勘查和开发,争取难选冶金矿选冶技术的重大突破;重点发展黄金及相关产业,力争矿山黄金生产总量全国第一。积极探索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有效益地开发铜多金属、稀土、铁矿等资源。以人为本,聚集全国一流人才,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努力实践资本运营,从严治企,把紫金矿业发展成为以矿业为主的全国著名效益型特大企业集团。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立足闽西,加快紫金山金铜矿开发进程;面向全国,强化中西部金铜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重视境外优质矿产资源,实现国际化、项目大型化和资产证券化相结合。坚持资源优先战略和成本领先战略,结合公司高技术企业的发展战略定位,强化金铜核心产业发展优势和技术核心竞争优势;坚持市场准则和科学管理相结合,以人为本,推动紫金企业文化优秀元素和国际化规则的有效融合,打造安全和环保品牌优势,为社会、员工、股东和企业其他关联方创造更大价值,实现“进入国际矿业先进行列”的战略目标和“高技术效益型特大国际矿业集团”总目标。
原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主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勘查(许可事项、许可期限详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铜矿金矿露天开采(仅限分支机构);金铜矿选、冶;矿产品、普通机械设备研制及销售;黄金制品的零售;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生产资料(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水力发电;对矿业、酒店业、矿山工程建设的投资;对外贸易。(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主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勘查(许可事项、许可期限详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铜矿金矿露天开采(仅限分支机构);金铜矿选、冶;矿产品、普通机械设备研制及销售;黄金制品的零售;白银制品、铂族金属制品、珠宝玉石制品及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生产资料(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水力发电;对矿业、酒店业、矿山工程建设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二:邱冠周先生简历
邱冠周,男,汉族,1949年出生,广东省梅州市人,中共党员,1987年9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矿物加工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是我国第一位自行培养的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的博士生。
邱冠周教授是著名的矿物工程学家,曾任中南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南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12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邱冠周教授长期致力于我国低品位、复杂难处理金属矿产资源加工利用研究,在细粒及硫化矿物浮选分离和铁矿直接还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在低品位硫化矿的生物冶金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科技专家。发表了90余篇科技论文和5部专著,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2项;2003年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学术带头人,2004年、2009年连续两次担任生物冶金领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担任2011年第19届国际生物冶金大会主席,并被推选为国际生物冶金学会副会长。
邱院士还出任江西铜业(A+H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利海资源(00195.HK)非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4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在紫金矿业集团(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机场宾馆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公司2014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72.71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4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在紫金矿业集团(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机场宾馆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公司2014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72.71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4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理财业务的提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及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投资理财业务,投资产品包括有价证券、基金和信托产品、半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和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管比例要求,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三年。
公司已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了截至2014年3月底的理财实施情况公告(“临2014-030”),现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14年6月底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购买理财产品主体 | 银行名称 | 理财发生额(万元) | 理财起息日至到期日 | 至本年3月底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于本年4-6月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实际收益(元) | 至本年6月底未到期本金金额(万元) |
| 截至2014年3月底已收回本金的银行理财产品合计 | 133,670 | 133,670 | 1,938,832 | ||||
|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 | 807 | 2014-3-31至2014-5-20 | 807 | 49,193.84 | ||
|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 | 100 | 2014-2-26至2014-5-12 | 100 | 11,660.27 | ||
|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 50 | 2014-3-27至2014-6-25 | 50 | 6,904.11 | ||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 | 20,000 | 2014-3-29至2014-5-6 | 20,000 | 1,068,493.16 | ||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 10,000 | 2014-4-15至2014-5-15 | 10,000 | 398,630.14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20,000 | 2014-4-1起,无固定期限 | 20,000 | 159,452.05 | ||
|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 | 500 | 2014-4-1至2014-4-29 | 500 | 10,739.7 | ||
|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 | 500 | 2014-4-1至2014-4-29 | 500 | 10,739.7 | ||
|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 | 500 | 2014-4-1至2014-4-29 | 500 | 10,739.7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 10,000 | 2014-4-3起,无固定期限 | 10,000 | 84,383.54 | ||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 | 30,000 | 2014-4-4至2014-5-8 | 30,000 | 1,438,356.16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20,000 | 2014-4-9起,无固定期限 | 20,000 | 134,674.52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10,000 | 2014-4-9起,无固定期限 | 10,000 | 56,164.38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10,000 | 2014-5-12起,无固定期限 | 10,000 | 27,123.29 | ||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 | 30,000 | 2014-5-15至2014-6-19 | 30,000 | 1,380,821.92 | ||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 10,000 | 2014-5-15至2014-6-20 | 10,000 | 478,356.16 | ||
|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 | 100 | 2014-5-21至2014-8-13 | - | 100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20,000 | 2014-5-23起,无固定期限 | 10,000 | 27,123.28 | 10,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5,100 | 2014-5-27起,无固定期限 | 5,000 | 76,438.36 | 100 | |
|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 | 500 | 2014-5-6至2014-5-23 | 500 | 6,520.53 | - | |
|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 | 500 | 2014-5-6至2014-5-29 | 500 | 8,821.88 | -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20,000 | 2014-5-9起,无固定期限 | 20,000 | 108,493.15 | -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 10,000 | 2014-5-9起,无固定期限 | 10,000 | 38,356.16 | -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20,000 | 2014-6-20起,无固定期限 | 17,000 | 46,767.13 | 3,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 | 10,000 | 2014-6-20至2014-7-1 | - | 10,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 17,000 | 2014-6-23起,无固定期限 | 17,000 | 13,041.1 | ||
| 合计 | 409,327 | 133,670 | 252,457 | 7,590,826 | 23,200 |
二、紫金财务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情况
| 购买理财产品主体 | 合作方名称 | 理财发生额(万元) | 理财起息日至到期日 | 截至本年3月底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截至本年6月底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实际收益 (万元)(注) | 截至本年6月底未到期金额(万元) |
| 期初数: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航信托公司 | 500 | 2013-4-28至2015-4-28 | 47.5 | 5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新华信托公司 | 500 | 2013-5-2至2014-11-2 | 52.5 | 5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 | 1,000 | 2013-5-14至2015-5-13 | 111.67 | 1,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新华信托公司 | 600 | 2013-6-6至2014-6-6 | 600 | 57.06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外贸信托公司 | 1,000 | 2013-6-6至2015-6-6 | 85.02 | 1,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华润信托公司 | 1,500 | 2013-6-19至2014-6-19 | 1,500 | 124.53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华澳信托公司 | 1,000 | 2013-7-8至2014-7-7 | 1,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 | 500 | 2013-8-16至2015-8-16 | 40.78 | 5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华融信托公司 | 1,500 | 2013-8-26至2014-8-26 | 109.73 | 1,5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航信托公司 | 500 | 2013-8-23至2015-8-23 | 500 | |||
| 本年度发生: | |||||||
| 截至2014年3月底已收回本金的信托理财产品合计 | 10,000 | 10,000 | 52.78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兴业信托公司 | 2,500 | 2014-1-10至2014-7-10 | 2,5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兴业信托公司 | 3,000 | 2014-1-10至2014-4-10 | 3,000 | 53.41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航信托公司 | 1,000 | 2014-3-6至2014-4-3 | 1,000 | 4.27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 | 2,000 | 2014-3-10至2014-9-10 | 2,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 | 4,000 | 2014-3-10至2014-4-10 | 4,000 | 20.38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四川信托公司 | 2,000 | 2014-4-11至2014-5-12 | 2,000 | 11.57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四川信托公司 | 3,000 | 2014-4-11至2014-7-14 | 3,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方正东亚信托公司 | 3,000 | 2014-4-28至2014-5-28 | 3,000 | 14.79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四川信托公司 | 4,000 | 2014-5-5至2014-8-5 | 4,000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新时代信托公司 | 2,000 | 2014-5-21至2014-6-19 | 2,000 | 9.67 | ||
| 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新时代信托公司 | 900 | 2014-5-21至2014-6-19 | 900 | 4.2 | ||
| 合计 | 46,000 | 10,000 | 18,000 | 799.86 | 18,000 | ||
注:部分信托产品分期支付利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紫金财务公司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是财务公司正常合规业务行为,通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提升自身效益,实现综合发展。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4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诺顿金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顿金田”)
●本次担保金额及其担保累计金额:诺顿金田拟向澳洲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澳元额度的贷款,期限为三年,本公司为该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诺顿金田提供的担保额累计数为10,500万美元(不包括本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747,59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紫金财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115,035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诺顿金田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香港”)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BAB项目收购及最终项目可行性研究、补充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诺顿金田拟向澳洲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澳元额度的贷款,期限为三年,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诺顿金田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已发行股数:931,850,665股
实收股本:186,841,100澳元
经营范围:金矿采选
诺顿金田为一家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NGF”),其主要资产为澳大利亚Paddington 金矿项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香港持有其82.43%股权,剩余的17.57%由公众持有。诺顿金田2013年度生产黄金约5.3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诺顿金田的资产总额为35,127万澳元,负债总额为19,328万澳元(其中银行借款13,035万澳元,流动负债总额3,650万澳元),净资产为15,799 万澳元,资产负债率为55.02%。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5,968万澳元,净利润为2,246万澳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诺顿金田的资产总额为36,038万澳元,负债总额为19,991万澳元(其中银行借款12,775万澳元,流动负债总额4,529万澳元),净资产为16,047 万澳元,资产负债率为55.47%。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373万澳元,净利润为244万澳元(以上数据经审阅)。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诺顿金田拟向澳洲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澳元额度的贷款,期限为三年。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BAB项目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且诺顿金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本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747,59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紫金财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115,035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07%,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4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 月1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姜玉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姜玉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姜玉志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姜玉志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姜玉志先生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
姜玉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姜玉志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