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4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现有董事8名,其中董事沈汝浪先生因公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周世平先生代为表决,共有7名董事参加现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八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审议《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反映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三)审议《关于浑江等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投资的议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浑江等公司环保设施改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从公司长远考虑,对浑江发电公司6号炉、二道江发电公司7、8号炉,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1、2、3号炉进行环保设施改造,改造静态投资共计25,835万元。本次改造完成后,公司上述在役机组可以满足国家环保排放要求。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4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三人。监事会主席李厚新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李羽先生代为表决;监事邱荣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李春华女士代为表决。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2014年8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4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股633,655,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有表决权股份377,652,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86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6,002,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5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数为260,107,225股。
| 现场会议 | 网络投票 |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股数(股) | 4,104,305 | 0 | 0 | 254,982,200 | 1,020,720 | 0 | 259,086,505 | 1,020,720 | 0 |
| 比例(%) | 100 | 0 | 0 | 99.60 | 0.40 | 0 | 99.61% | 0.39% | 0 |
表决结果:公司同意向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7,827.77万元,其中人民币25,710万元为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117.77万元计入为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持有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
(二)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数为633,655,274股。
| 现场会议 | 网络投票 |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股数(股) | 377,652,354 | 0 | 0 | 254,973,600 | 1,023,320 | 6,000 | 632,625,954 | 1,023,320 | 6,000 |
| 比例(%) | 100 | 0 | 0 | 99.5979 | 0.3997 | 0.0023 | 99.8376 | 0.1615 | 0.0009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为85万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红毅、彭亚峰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