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155.07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52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8月21日。
一、非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7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38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762万股,2011年4月12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510万股。
2、2012年4月9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1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1日。权益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020万股。
3、2013年2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3月11日。权益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4,040万股。
4、2012年11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2012年12月14日公司2012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3年2月6日由中国证监会受理,于2013年6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951.63万股。公司于2013年8月份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9名认购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155.07万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34,040万股增加到39,195.07万股。公司未对2013年年度、2014年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进行转增股本等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5、截止本申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9,195.0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825.07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的承诺如下:
1、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6,160,0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6,160,0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6,160,0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5,192,3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192,3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192,3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3、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5,815,3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815,3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815,3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4、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5,192,3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192,3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192,3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5、光大金控(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5,192,3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192,3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192,3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6、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6,050,0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6,050,0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6,050,0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10,576,9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10,576,9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10,576,9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8、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5,300,0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300,0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5,300,0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9、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1,以下简称“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2,071,600股德力股份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2,071,600股股票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本人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2,071,600股德力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德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上述股东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无其他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等情况。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1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5,155.0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52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8月21日,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 备注 |
| 1 |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160,000 | 6,160,000 | 注1 |
| 2 |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工行-外贸信托·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192,300 | 5,192,300 | |
| 3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815,300 | 5,815,300 | |
| 4 | 汇添富基金公司-工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192,300 | 5,192,300 | |
| 5 | 光大金控(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192,300 | 5,192,300 | |
| 6 | 金鹰基金-民生银行-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50,000 | 6,050,000 | |
| 7 |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692,300 | 7,692,300 | 注2 |
| 8 |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郝慧 | 2,884,600 | 2,884,600 | |
| 9 |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 2,650,000 | 2,650,000 | 注3 |
| 10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 | 2,650,000 | 2,650,000 | |
| 11 |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71,600 | 2,071,600 | |
| 合计 | 51,550,700 | 51,550,700 |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工行-外贸信托·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汇添富基金公司-工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金鹰基金-民生银行-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财通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财通基金-平安银行-郝慧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之外其他股东名单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的信息一致。
说明: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所持公司的3,840,000股股票被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的62.3377%,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00股的0.9797%。上述其他股东所持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注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财通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财通基金-平安银行-郝慧共计持有公司10,576,900股股票。
注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共计持有公司5,300,000股股票。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2014年8月21日上市流通股数为51,550,700股,本次限售股解禁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38,250,700 | 60.79% | -51,550,700 | 186,700,000 | 47.6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53,700,000 | 39.21% | 51,550,700 | 2,05,250,700 | 52.37% |
| 股份总数 | 391,950,700 | 100% | 0 | 391,950,700 | 1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上市公司履行完必要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后,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