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识才、王凤鸣、张明、张蕴慈、王永生、独立董事马云星、崔平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董事张吉波、独立董事尚福山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1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提名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选举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姓名:石佳友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4年5月12日
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副处长,法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职业领域:民商法、国际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4-01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9月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14-02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1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元,共计募集资金148,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2,1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已付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15.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459.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2,377.9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3.43万元;2014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5.84万元,2014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2,893.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4.71万元。
截至 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1)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3月9日,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1)资金33,044.81万元经验资完成后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2),以增资形式投资给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以简称博威板带)用于“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同时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1)予以注销。公司会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博威板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2)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
单位:人民币 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 | 383158348680 | 0.00 | 募投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2) | 39-152001040008512 | 0.00 | 募投资金专户 |
|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134112505010000112 | 0.00 | 募投资金专户 |
| 合 计 | 0.00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1,459.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5.8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2,893.83[注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年产1万吨无铅易切削黄铜棒线生产线项目 | 否 | 18,817.00 | 18,817.00 | 18,817.00 | 0 | 19,136.67 | 319.67 | 102% | 2013年10月 | / | 否 | 否 |
| 年产1.8万吨变形锌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 | 否 | 14,528.00 | 14,528.00 | 14,230.00 | 0.07 | 14,906.30 | 676.30 | 105% | 2014年10月 | / | 否 | |
| 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 | 否 | 40,793.00 | 40,793.00 | 37,856.50 | 515.77 | 41,529.74 | 3,673.24 | 110% | 2013年12月 | 87.3 | 否 | 否 |
| 合 计 | - | 74,138.00 | 74,138.00 | 70,903.50 | 515.84 | 75,572.71 | 4,669.2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1.8万吨变形锌铝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1)该项目属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国内无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和参照,产品各项性能参数验证的周期较长,导致工艺验证时间超过预期;(2)该项目的关键设备均为进口定制设备,导致生产线设备调试时间超过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通过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部分投资,截至2011年1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602.90万元。该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203号)。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602.90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67,321.12万元。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19,321.1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2011年2月26日实施完成。 | |||||||||||
[注1]:包含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75,056.87万元以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19,321.1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4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园区宏港路288号滨海分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第一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临2014-019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2日(星期二)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章培嘉、孙丽娟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82829375
联系传真:0574-82829378
邮政编码:31513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选举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88137 | 博威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选举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元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2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博威合金A 股(股票代码60113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3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3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3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3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2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9日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6日下午13时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珍绒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该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全文详见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4-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全文详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4-01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