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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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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18日,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姚建芳先生、独立董事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和陈柳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以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34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章程修正案》。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拟修订后: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公司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第四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有提案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第四十三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新增条款

    (此后条款编号顺延)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任。
    第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该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9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依顿(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6亿港元授信额度内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量: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或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或称“依顿香港”)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拟在最高额不超过6亿港元的授信额度内为依顿香港提供担保。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依顿(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荃湾荃景围30-38号汇利工业大厦8楼A座

    3、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

    5、经营范围:经营线路板和线路板行业各种原材料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02,723,458.42232,743,205.14
    负债总额161,538,972.89198,457,187.92
    净资产41,184,485.5334,286,017.22
    营业收入257,498,853.38409,964,951.74
    净利润6,539,410.5311,802,482.50

    三、担保主要内容

    将为依顿香港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亿港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依顿香港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待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融资担保合同,其签署的银行融资担保合同与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董事会不再对此银行融资担保形成单独决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外,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公司注册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3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3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

    5、会议地点: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到现场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年9月1日9:00—16:00

    3 、登记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一楼

    4 、信函登记请寄: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28445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2813684 联系传真:0760-85401052

    联系人:林海 吴芹芹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52328依顿投票4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4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1.00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00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A股收市后,持有依顿电子(股票代码60332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52328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52328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52328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52328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18日,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陈素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素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报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以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34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19日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新建HDI(即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印刷线路板项目,需相应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拟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显示器及其附件、线路板、覆铜板。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线路板、HDI(即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印刷线路板、液晶显示器及其附件、覆铜板。

    本修正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