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4版)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方文彬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方文彬
日 期:2014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4-048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该事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适时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购买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该事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6,944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点金股指赢52077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2014年4月10日,公司及西藏天佑德分别以自有资金6,313万元和5,7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点金股指赢52086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2014年5月26日,西藏天佑德以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2014年5月30日,西藏天佑德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存汇盈”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其中,2000万“存汇盈”33天已于2014年7月2日到期。
2014年7月2日,西藏天佑德使用自有资金1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存汇盈”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过去12个月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56,9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7.89%。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是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4-049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5日下午13:30时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办公楼七层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13: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4日-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9日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办公楼七层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修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3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第1、2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4年8月1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46;
3、投票简称:“青稞投票”;
4、在投票当日,“青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表决事项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修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修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810500
联 系 人:尹启娟、李睿琨
联系电话:(0972)8322971
联系传真:(0972)8322970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 决 意 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