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及持续督导专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陆企亭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2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3、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以不影响募投项目完成进度为前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 年 八 月 十八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上午1 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及持续督导专员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铭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2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3、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 年 八 月 十八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元,截至2012年4月1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229,31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770,683.76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600.21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⑴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14年上半年,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063.14万元。
⑵当前余额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 1、募集资金2013年期末余额 | 14,462.97 |
| 2、募集资金本期支出总额(-) | 2,063.32 |
|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 2,063.14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0.17 |
| 3、募集资金本期收入总额(+) | 189.43 |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189.43 |
| 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6月30日账户余额 | 12,589.08 |
综上,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589.08
万元。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2,663.3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金 额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沙支行 | 310069095018180066711 | 活期存款 | 212,817.4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沙支行 | 310069095608510004270-00841464 | 3个月定存 | 1,939,127.5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沙支行 | 310069095608500004943 | 7天通知 存款 | 16,673,390.31 |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8000154774 | 活期存款 | 2,032,428.12 |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733 | 3个月定存 | 20,000,000.00 |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651 | 3个月定存 | 27,500,000.00 |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569 | 3个月定存 | 10,000,000.00 |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815 | 3个月定存 | 5,000,000.00 |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66989 | 7天通知 存款 | 10,000,000.00 |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67033 | 7天通知 存款 | 6,370,000.00 |
|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 | 03001804088 | 活期存款 | 93,022.42 |
|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 | 23001376567 | 3个月定存 | 26,070,000.00 |
| 合计 | - | - | 125,890,785.8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84.98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利息收入189.4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62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手续费0.17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3.1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663.3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本报告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9,986.00 | 9,986.00 | 793.41 | 4,970.60 | 49.78% | 2015-1-31 | — | — | 否 | ||||
| 环氧基体树脂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12,461.00 | 12,461.00 | 848.18 | 4,771.25 | 38.29% | 2015-1-31 | — | — | 否 | ||||
| 上海康达化工技术研究所建设项目 | 否 | 5,460.00 | 5,460.00 | 421.55 | 2,921.51 | 53.51% | 2014-10-31 | — | —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27,907.00 | 27,907.00 | 2,063.14 | 12,663.36 | 45.38%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 | —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 | —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合 计 | — | 27,907.00 | 27,907.00 | 2,063.14 | 12,663.36 | 45.3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生产建设项目、环氧基体树脂生产建设项目、上海康达化工技术研究所建设项目,由于政府审批等原因导致开工时间延后,2013年末未达计划进度,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巨潮资讯网)中进行了相关披露,当时预计以上三个项目达到使用状态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截至本报告发出之日,以上三个项目基建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和研发大楼装修。 由于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生产建设项目及环氧基体树脂生产建设项目中涉及原材料的储罐区建设,该储罐区建设需单独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相关的审批申请工作,预计将比《2013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达到使用状态之日延后三个月至2015年1月31日,该情况公司已于2014年7月25日在《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22)中披露。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在IPO发行过程中,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签订了IPO信息披露服务合同,上述媒体在提供IPO信息披露服务的同时,附送了3至5年不等的持续信息披露服务,上述附加的持续信息披露服务费共计191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已从自有资金账户划出191万元至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川沙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以超募资金的形式进行管理,至2014年6月30日止超募资金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0,236,630.24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521号《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9月,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8月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25,890,785.80元,其中转入3个月的定期存款90,509,127.50元,转入七天通知存款33,043,390.31元;其余2,338,267.99元以活期方式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8月15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以不影响募投项目完成进度为前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4)。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3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4,229,316.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5,770,6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康达新能源)募集资金余额为11,709.93万元(含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709.93万元。
1、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存放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万元) |
| 康达新能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 | 310069095018180066711 | 活期存款 | 21.28 |
| 康达新能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 | 310069095608510004270-00841464 | 3个月定期 | 193.91 |
| 康达新能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 | 310069095608500004943 | 七天通知 | 1,669.41 |
| 康达新能源 |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 | 3001804088 | 活期存款 | 9.30 |
| 康达新能源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8000154774 | 活期存款 | 359.03 |
| 康达新能源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733 | 3个月定期 | 2,000.00 |
| 康达新能源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651 | 3个月定期 | 2,750.00 |
| 康达新能源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569 | 3个月定期 | 1,000.00 |
| 康达新能源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1815 | 3个月定期 | 500.00 |
| 康达新能源 |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 18200181000498334 | 7天通知存款 | 600.00 |
| 康达新能源 | 上海银行北京分行 | 23001376567 | 3个月定期 | 2,607.00 |
| 合计 | 11,709.93 | |||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没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3、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必要性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以不影响募投项目完成进度为前提,且自2014 年8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156万元,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做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3、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 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7、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人民币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康达新材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也不进行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保荐机构对康达新材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4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 年 八 月 十八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