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布实施意见
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201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浦奕安 ○编辑 邱江
19日,文化部联合工信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继今年3月《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之后的又一重磅政策,将大力促进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的逐步探寻资本市场之路,文化创意、手机游戏、文化旅游等细分领域将迎来轮番利好。
据悉,《实施意见》将以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机构作用等为切入点,在巩固和深化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的基础上,促进银企对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等的发展,不断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环境。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提出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推广小微文化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和行业集优债券等。今后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就此,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施俊玲表示,多数小微文化企业在现阶段尚无在证券市场融资的要求,还达不到新三板和创业板的上市资质,并不推荐这些小微文化企业急于上市,但文化部会予以热切关注,让小微企业通过债市融资、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等。
施俊玲透露,将鼓励文化产权交易场所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文化部希望在中宣部明确支持的上海、深圳两个重点国有文交所中,率先展开小微文化企业的相关业务。“著作权、版权、商品权等无形资产的交易可以通过文交所来完成,特别是前期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
对于《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支持建立小微文化企业服务平台,施俊玲则明确指出该平台将是公益性质,将逐渐形成具有市场行为的政府主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