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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201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由于2013年业绩未达股权激励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王晓静、李朝晖二人离职,于2014年5月15日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回购注销已限制性股票2,763,750股,以及因激励对象王国亮离职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2,500股,共计2,876,250股,由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86,585,353元减少为383,709,103元,本次减资已通过了2014年8月18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14年7月31日和2014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14年8月27日披露《201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00-15:00

      二、接待地点: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园区A5楼)

      三、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2014年8月25日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节假日除外),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刘辉

      电话:0576-88038286、0571-89775694

      传真:0576-88038266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兼副总经理范崇国先生、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孔文君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