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亚厦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7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青谊 | 任锋 | ||
电话 | 0571-89880086 | 0571-89880808 | ||
传真 | 0571-89880809 | 0571-89880809 | ||
电子信箱 | yasha_002375@163.com | yasha_002375@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279,710,649.14 | 5,241,565,072.06 | 19.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1,967,342.96 | 360,221,108.55 | 31.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67,948,147.92 | 359,223,546.22 | 30.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6,301,228.60 | -406,252,687.18 | -68.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57 | 26.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57 | 26.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5% | 9.79% | -0.2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254,011,437.15 | 12,695,571,792.09 | 2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967,255,831.55 | 4,328,581,230.87 | 37.86%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938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27% | 228,000,000 | 0 | 质押 | 104,890,000 |
张杏娟 | 境内自然人 | 11.75% | 80,514,360 | 60,385,770 | ||
丁欣欣 | 境内自然人 | 6.75% | 46,295,640 | 34,721,730 | ||
张伟良 | 境内自然人 | 2.14% | 14,667,000 | 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5% | 12,686,617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国有法人 | 1.82% | 12,505,102 | 12,505,102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1% | 11,009,967 | 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6% | 9,999,919 | 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7% | 8,000,000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国有法人 | 0.99% | 6,766,925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2、张伟良先生为张杏娟女士的弟弟;3、除上述实际控制人或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3,000,00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5,000,000股实际合计持228,000,000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受益于新型城镇化、建筑品质创新以及消费升级所创造的巨大市场需求,建筑装饰行业仍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同时,装饰行业创新、发展、转型也在积极探索和实施之中,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切入智能家居领域等,预计将给装饰行业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机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紧紧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根据年初提出的“强化管理稳增长、创新发展促转型”的发展基调,围绕专业总承包和产品工厂化的发展思路,坚持创新理念,不断优化管理模式、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和盈利能力。同时加快实施并购战略、人才战略、国际化战略和产业链一体化战略,不断提升企业整合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4年上半年,公司业务开展顺利,新承接订单92亿,实现营业收入627,97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1%,实现营业利润57,285.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7,196.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02%,实现每股收益0.67元,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16.91%提升至17.77%,净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7.06%上升至7.5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开展和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五大举措全面推进营销体系建设,专业细分领域不断拓展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营销工作会议,布署了2014年营销工作目标和计划,提出通过进一步完善全国营销网络布局、大量引进营销人才和加强团队培养、不断拓展专业细分领域、做好营销运营体系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和市场分析数据化管理等五大举措全面推进公司营销体系建设,继续加快医院、宗教、文化消费、地铁轻轨、海外市场细分市场领域的开拓。
(2)推进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执行力
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制度建设方向和制度建设推进时间表,推进制度化建设;调整和优化营销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推广流程化管理,提升管控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立足于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管理,通过工程劳务管理数据系统应用推广、项目毛利率ERP管理和工程项目管控信息化等将管理方法全面E化,全方位覆盖各部门条线,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3)创新业务模式,积极开拓智能家居业务领域
基于智能建筑和智能家居领域巨大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公司与城镇建筑智慧运营集成商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拟以3.99亿元收购万安智能65%股权,快速切入智慧城镇、智能建筑及智能家居领域,这是继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浙江亚厦绿色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上海五色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框架协议》之后,为实施公司在绿色智能建筑和智能家居的战略布局,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又一有力举措。
(4)创新盈利模式,开启家装、小额公装市场电商蓝海
报告期,公司调研和考察了国内众多优秀的装饰家居行业O2O垂直电商的领先者,充分了解了该领域全产业链以及各家公司的盈利模式,正在积极筹备各项资源,通过垂直电商模式介入家装、小额公装市场,发挥各方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拓展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运营新模式,同时通过创新电子商务建筑装饰行业新标准和室内建筑设计新模式,培育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各方将在后续合作中根据各自任务分工,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
(5)继续做好公司人才的引进和培训,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基础。2014年上半年,公司新引进优秀营销人才、BIM研发人才、IT高级人才、设计研发人员及各类生产经营人员共326名。同时根据员工需求组织各类专业和通用培训34场,范围覆盖项目经理培训、现场管理人员培训、营销人员培训、设计培训等40多门类,培训人次共计4,192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综合能力,有利于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6)圆满完成非公开发行,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助推公司新一轮成长。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加稳健,防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随着资本实力的提升和债务结构的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坚持研发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将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作为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研究,积极促进装饰行业工业化发展与信息化融合,提高项目研发的全过程控制。2014年上半年,公司新获得24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新申请46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加了吉林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和吉林亚厦装饰有限公司,减少了北京尚呈视界广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丁海富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