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3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7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4年8月18日上午召开了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岳国君先生、李北先生、王浩先生、张军华先生、答朝晖女士、张德国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该议案四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四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申请授信关联交易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3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7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4年8月18日上午召开了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有:吴文婷女士、刘勇女士、段巧平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3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
因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借款发生的利息总额为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即借款利息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本次申请授信的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在北京成立,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法定代表人为马王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12亿元授信,信用方式,期限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宽公司融资渠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是有利的;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函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