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定-00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冀中能源 | 股票代码 | 00093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立军 | 洪波 | ||
电话 | 0319-2098828 | 0319-2068312 | ||
传真 | 0319-2068666 | 0319-2068666 | ||
电子信箱 | 000937@vip.163.com | h68275@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723,466,719.83 | 14,545,022,517.33 | -2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704,166.13 | 791,169,590.64 | -9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8,211,992.28 | 732,768,050.53 | -96.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8,896,428.74 | 1,468,132,997.09 | -90.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28 | 0.3421 | -93.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28 | 0.3421 | -93.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4% | 5.14% | -4.8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1,477,514,255.72 | 41,101,924,491.00 | 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343,571,643.05 | 15,455,409,749.73 | -0.72%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6,274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36.45% | 843,134,560 |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86% | 459,340,732 | 77,038,172 |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09% | 187,116,954 | 28,780,436 |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91% | 90,521,452 | 13,287,906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9% | 62,101,054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5% | 8,034,416 |
广发证券-交通银行-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 | 其他 | 0.29% | 6,708,759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4% | 5,514,599 |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2% | 5,083,549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其他 | 0.22% | 4,999,99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冀中集团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和信达公司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公司通过电话、函证或上网查询等方式了解了公司其他前10名股东的基本情况,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前10名股东未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面对煤炭需求整体疲软、煤炭价格整体持续低迷的不利形势,公司紧紧围绕“质量、效益”两大主题,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健全和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成本管控体系,尽力降低煤炭价格低迷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1,763.02万吨,同比减少126.1万吨,降低6.68%;合计生产精煤892.68万吨,其中,冶炼精煤601.21万吨,同比减少80.60万吨,降低11.82%。非煤业务方面:生产焦炭65.27万吨,同比增加10.25%;生产玻纤制品2.86万吨,同比降低2.72%,生产水泥80.26万吨,同比降低37.68%;生产水泥熟料49.00万吨,同比降低37.09%;发电6.4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0.36%;生产PVC树脂7.95万吨,同比降低13.5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2,346.67万元,同比降低26.27%;实现营业利润7,471.30万元,同比降低93.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0.42万元,同比降低93.3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