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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58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董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礼豪先生、田伟炽先生、陈燕枝女士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与佛山市顺德区指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礼豪先生、陈燕枝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与佛山市普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礼豪先生、田伟炽先生、陈燕枝女士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与佛山市欧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礼豪先生、陈燕枝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与广东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礼豪先生、田伟炽先生、陈燕枝女士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与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礼豪先生、田伟炽先生、陈燕枝女士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与佛山市顺德区华南海鲜酒楼有限公司签订《代扣代缴水电费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礼豪先生、陈燕枝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董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续期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欧浦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59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61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2.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5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4,843,761.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692,738.2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22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48340007号)验资确认。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41.9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459.5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管理。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4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与华泰联合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截至2014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10,459.57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执行。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4448000104005011114,025,326.3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0400751601000159828,311,162.63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80110100054750691229,223,176.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757900058610188682,697.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75790113441048832,353,313.10
    合计 104,595,676.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8月19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37,692,738.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419,852.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419,852.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291,080,000.00291,080,000.00125,114,280.31125,114,280.3142.98    
    加工中心建设项目189,800,000.00189,800,000.0036,165,659.7236,165,659.7219.05    
    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58,680,000.0058,680,000.0035,139,911.9735,139,911.9759.8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39,560,000.00539,560,000.00196,419,852.00196,419,852.0036.4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539,560,000.00539,560,000.00196,419,852.00196,419,852.0036.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2,619,852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25,114,280.31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36,165,659.72元;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1,339,911.97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公司已于2014年6月5日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62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如下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元)2013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125,000120,714.190.69%
    佛山市顺德区指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10,000198,770.410.17%
    提供租赁服务180,000188,938.641.07%
    采购钢材1,762,875.7300%
    佛山市普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92,00089,7120.51%
    佛山市欧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物业管理服务1,000,000981,044.04100%
    广东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61,00053,937.600.31%
    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150,000122,935.920.70%
    佛山市顺德区华南海鲜酒楼有限公司代缴水电费900,0001,141,234.3247.80%
    合计4,280,875.732,897,287.12-

    (三)2014年初至2014年7月31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元)
    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89,578.17
    佛山市顺德区指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7,327.02
    提供租赁服务107,907.28
    采购钢材1,762,875.73
    佛山市普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60,876
    佛山市欧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物业管理服务327,014.68
    广东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37,529
    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90,901.95
    佛山市顺德区华南海鲜酒楼有限公司代缴水电费400,491.76
    合计2,884,501.5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

    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细海工业区乐成路7号欧浦(国际)物流钢铁交易中心3楼西面之二

    经营范围:对商业、制造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进行投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

    (2)佛山市顺德区指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指日”)

    法定代表人:陈猛杰

    注册资本:2,30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细海工业区13-1号欧浦钢铁交易市场FG2-17号(公司住所仅作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备案进口:钢材。

    (3)佛山市普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金钢铁”)

    法定代表人:陈惠枝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细海工业区13-1号欧浦钢铁交易市场FG2-20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定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须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

    (4)佛山市欧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物业”)

    法定代表人:刘燕娥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河滨北路景祥住宅小区111号2楼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5)广东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担保”)

    法定代表人:田伟炽

    注册资本:11,20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细海工业区8号之一B座9号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6)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小额贷款”)

    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欧浦(国际)物流钢铁交易中心3楼西面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凭有效的批准证明经营)。

    (7)佛山市顺德区华南海鲜酒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海鲜酒楼”)

    法定代表人:金泳欣

    注册资本:50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细海工业区8号地之一

    经营范围:中餐制售(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零售:日用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基投资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顺德指日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父亲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普金钢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姐姐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4)欧浦物业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姐姐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5)银通担保是公司原董事陈焕枝的女儿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6)欧浦小额贷款是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7)华南海鲜酒楼是公司原董事陈焕枝的女儿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按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涉及的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审议程序

    1、201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此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浦钢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63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为进一步推进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浦”)业务的发展,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上海欧浦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欧浦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2、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

    名称: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801

    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装卸服务、仓储、理货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钢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提供地磅称重服务;物业管理;网上经营钢材、塑料制品、家具(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实业投资;钢材销售。(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7月31日,上海欧浦总资产14,811,626.61元,净资产 9,779,832.72元,营业收入为4,525.66元,净利润-220,167.2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将有利于提升上海欧浦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产业发展布局,使公司获得强有力的持续经营与永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存在风险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可能存在由于市场、技术、管理、财务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其经营成果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6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地被回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九江镇关于大同鱼苗场地块处理意见的函》(江府函[2014]18号),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南海区九江镇(以下简称“九江镇”)发展战略规划和城镇分区规划,九江镇钢铁聚集区调整至九江金属材料市场。九江金属材料市场现已建成集钢铁贸易、加工仓储、物流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区,现已有2500亩建设规模,而且交通便利,距码头(南鲲码头)及高速路(一环南延线)出入口更近。公司在九江大同鱼苗场的102.8922亩工业用地(拟建设的仓储加工中心)不符合九江镇规划,按照九江镇产业聚集的要求,建议调至九江金属材料市场,以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产业聚集。故九江镇计划协议回收该地块,重新进行规划建设,对于公司调至九江金属材料市场的仓储加工中心的土地使用、规划设计及管理将积极协助、大力支持。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3个项目:1、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2、加工中心建设项目;3、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内的原大同鱼苗场用地和原粤海汽车改装厂的旧厂房两个地方进行。

    截至目前,拟在大同鱼苗场地块实施的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尚未进行建设。公司已支付该地块的土地购置款2,678万元,并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将积极配合九江镇政府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土地使用权的回收,将影响公司在该地块实施的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也不影响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若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