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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定期)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8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客运车辆投放项目”的投放期限由2014年6月延期至2015年6月;同意将“货运车辆投放项目”的投放期限由2014年6月延期至2015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5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龙州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蓝能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客运车辆投放项目”和“货运车辆投放项目”的投放期限,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作出的适当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放期限。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9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2号文”核准,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60元,募集资金总额4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057,495.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0,942,504.29元。

    截至2012年6月6日,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京ZH[2012]149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2,654,719.73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余额为109,154,634.09 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370,942,504.2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106,497,919.73
    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34,156,800.00
    补充流动资金132,000,000.00
    银行手续费12,193.84
    加:利息收入10,879,043.37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09,154,634.0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武平县龙洲物流有限公司、龙岩市龙洲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在中国农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储于平安银行厦门分行的“货运车辆投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公司在平安银行厦门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龙洲物流及中国农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定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元)存放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1711 0010 0100 2714 730.00定期存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00 0100 5291 622,180,000.00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7601 0141 7000 16370.00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7348 0101 8260 0025 92738,387,981.56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13-71010104001860546,822,752.88定期存款
    合 计 107,390,734.44 

    2、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元)账户类别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1711 0010 0100 2714 73698,748.73活期存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00 0100 5291 69,797.53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7601 0141 7000 1637480,530.53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7348 0101 8260 0025 927459,144.40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13-710101040018605115,678.46活期存款
    合 计 1,763,899.65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400.0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3.02
    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65.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报告期内

    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客运车辆投放项目10,505.0010,505.00351.816,845.8965.17%分期分步投入1,203.52注1
    2.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9,811.109,811.100.00104.691.07%注2不适用注2
    3.货运车辆投放项目5,100.005,100.00633.513,036.8159.55%分期分步投入119.28注3
    4.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5,156.135,156.137.70662.4112.85%注4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572.2330,572.23993.0210,649.80  1322.80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武夷运输少数股东权益 --3,415.680.003,415.680.00%--222.14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3,200.003,200.003,200.0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615.683,2006,615.68----222.14  
    合 计 30,572.2337,187.914,193.0217,265.48----1544.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注2、注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注2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额募集资金为65,220,204.29元;2、2012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武夷运输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92,800.00元收购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724.80万股股权;3、2013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受让武夷运输少数股东权益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付受让武夷运输少数股东权益价款,收购价格为每股3.60元;4、公司于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200万元(包括已暂缓实施的“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超募资金3,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原因为:公司虽然已取得原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已在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但因政府对县工业园区产业规划进行调整,要求收回原项目用地并给予补偿,并按规划另行安排新的项目用地。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经慎重考虑就近选择了新项目用地为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已经取得新项目用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已重新在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2、对于募投项目前期在原用地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7,752,201.73元,公司将使用政府补偿资金予以归还其中计入在建工程的3,197,181.73元,其余投入4,555,020.00元购置的车辆将变更至新项目用地继续使用。3、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2013 年6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4年6月6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4,977,805.73元;2012年8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977,805.73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京QJ〔2012〕T15号)验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2月2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告编号2014-005)。 2、公司于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200万元(包括已暂缓实施的“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超募资金3,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9,154,634.09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安排,陆续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报告期内,客运车辆投放项目运输收入为3,736.22万元,运输成本为2,521.13万元,实现效益1,203.52万元,目前客运车辆还在陆续投放中。

    注2: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募投项目“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的“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重新测算、评估后,再确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已暂缓实施,报告期未实现相关收益。

    注3:报告期内,货运车辆投放项目运输收入为1,300.59万元,运输成本为1,181.31万元,实现效益119.28万元,目前车辆还在陆续投放中。

    注4: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经慎重考虑就近选择了新项目用地为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报告期内该项目共投入7.70万元,除发生部分咨询费用外,报告期未实现相关收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0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议案》。现就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2号文”核准,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元,共募集资金4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057,495.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0,942,504.29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天职京ZH[2012]1492号”《验资报告》审核。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客运车辆投放项目、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总投资30,572.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建设期

    (年)

    1客运车辆投放项目10,505.002
    2龙岩公路主枢纽改造建设项目9,811.102
    3货运车辆投放项目5,100.002
    4武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5,156.131

    二、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情况

    (一)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客运车辆投放项目10,505.006,845.8965.17%
    货运车辆投放项目5,100.003,036.8159.55%

    (二)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原因及期限

    1、客运车辆投放项目:因受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分流部分客源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该项目客运车辆投放进度未达预期,为确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健推进和募集资金效益的最大化,避免迅速扩张引致的投资风险,本着对公司利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慎决策,根据该项目目前投放进度及未来投放计划,决定将该项目客运车辆的投放期限由2014年6月延期至2015年6月。

    2、货运车辆投放项目:近两年来福建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增速放缓及矿产品、建材产品生产、销售的萎缩影响了其专业运输需求,导致公司该项目货运车辆投放未达预期。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为保证该项目的稳健推进和募集资金效益的最大化,避免过度投放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审慎决策,决定将该项目货运车辆的投放期限由2014年6月延期至2015年6月。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客运车辆投放项目”和“货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期限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的“客运车辆投放项目”和“货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期限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延长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放期限。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客运车辆投放项目”和“货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期限,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作出的适当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放期限。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本次龙洲股份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东北证券同意龙洲股份延长募集资金投资的“客运车辆投放项目”和“货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期限。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放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