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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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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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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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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5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0日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建成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古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敦煌1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一期)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易仁萍女士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职务,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同意提名龚国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简历)

    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会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黄文佳、黄文博、黄卿乐、黄卿义回避了表决,其他5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获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黄文佳、黄文博、黄卿乐、黄卿义回避了表决,其他5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获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公司章程修正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附件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龚国伟先生简历

    龚国伟,男,出生于1961年,硕士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2003年至今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社会兼职: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执委。

    龚国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附件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拟修订章程条款如下:

    一、修订前: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电站空冷设备,电站空冷单排管散热元件。一般经营项目:制冷、节能、节水、光能利用设备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销售电站空冷设备、电站空冷单排管散热元件、海水淡化设备及元件、光能利用设备及元件;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修订后: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电站、石化、冶金空冷设备,电站、石化、冶金空冷散热元件。一般经营项目:制冷、节能环保、节水、光能利用设备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制造销售空冷设备、空冷散热元件、海水淡化设备及元件、光能利用设备及元件;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二、修订前、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335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6670万股,均为普通股。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5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8月2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将13,736.99万元人民币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3,736.99万元人民币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建成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研发中心项目的完工计划,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的期限。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租赁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扩大公司原有产品的销售和新产品的推广,有利于大幅减少公司未来应收账款,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参股成立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参股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古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内蒙首航公司的成立有助于公司开展电站EPC总承包业务,使公司在电站总承包业务方面更加灵活高效的实施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具有良好的提升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开拓电站总承包业务,使电站总承包成为公司的另一重要支柱业务。公司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参股成立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目前相关余热发电项目审批进展,公司预计已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后六个月内取得全部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7、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新疆西拓各股东通过协商,决定以现金方式收购新疆西拓75%的股权,剩余25%股权在新疆西拓年利润达到1亿元以上后再进行收购。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5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空冷凝汽器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736.99万元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86元,募集资金102,91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17.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90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20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4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到2014年7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583.04万元(包括募投项目使用28,083.04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成立子公司使用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28,831.13万元(包括募投项目未使用6,536.96万元,超募资金节余18,781.04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2,727.13万元理财收入786.00万元。)。

    前期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201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光热发电技术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拟动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2012年9月,公司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成立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2012年10月15日完成工商注册手续,目前,该公司正在按计划开展研发、市场开拓等相关工作。

    2、2012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

    3、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

    4、2013年5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

    5、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

    三、本次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募投项目之一空冷凝汽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见下表:

    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剩余资金(3)=(1)-(2)项目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站空冷凝汽器项目38,170.0038,170.001,222.5024,433.0113,736.99

    详见巨潮资讯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电站空冷凝汽器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共节余资金13,736.99万元。

    2、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较多,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须补充部分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投资计划,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本次使用13,736.99万元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主要原材料采购所需资金。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同时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投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项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将13,736.99万元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3,736.99万元人民币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将13,736.99万元人民币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3,736.99万元人民币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

    首航节能本次将空冷凝汽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736.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航节能本次将空冷凝汽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736.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同意首航节能将空冷凝汽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736.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56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完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86元,共募集资金102,91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17.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90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4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到2014年7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583.04万元(包括募投项目使用28,083.04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成立子公司使用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28,831.13万元(包括募投项目未使用6,536.96万元,超募资金节余18,781.04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2,727.13万元理财收入786.00万元。)。

    二、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原因

    至2014年7月31日,研发中心实际支出3,650.03万元,目前项目按计划进行。研发中心项目主体基本完成,因部分定制设备,供货周期较长,导致该项目完工晚于预期。导致研发中心项目比原计划延迟。预计在2014年12月底完成项目 。

    原计划经延期后的研发中心项目于2014年6月底建成,本次再次延期至2014年12月底完成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

    三、延期完成募投项目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的延期完工,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公司现有生产、研发的能力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完工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研发中心进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定制设备的供货期限,决定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工,该计划调整不会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完工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研发中心项目的完工计划,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的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研发中心项目的完工计划,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期限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完工的计划。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首航节能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预计完成时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调整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完工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完工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完工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完工的保荐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57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参股成立

    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适应部分客户的需要,扩大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节能”或“公司”)产品销售和减少未来的应收账款,公司拟和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国行融赢(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上海成立“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行政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但本次投资出资拟使用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超募资金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风险投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最终注册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美元3000万元 ;

    3、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空冷设备、光热发电设备、海水淡化及其他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

    5、出资方及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中煤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美元,持股5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美元,持股40%

    国行融赢(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70万美元,持股9%。

    6、拟定经营期限:30年

    7、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79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4.74年,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6.27%。

    8、注册地点:上海(具体地点待定)。

    三、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存在的风险

    拟参股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将以服务首航节能为主,在资金充足时亦可适当为其企业服务。

    融资租赁行业主要的风险是客户长期延迟或无法偿还租赁款,在判断客户长期无法偿还租赁款时,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会通过处理租赁设备收回款项,这有可能会给融资租赁公司造成损失。

    拟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判断客户的偿还能力作为第一要素。在和客户签订合同时,明确延迟或无法偿还租赁款时相关措施,将融资租赁公司经营风险最小化。

    2、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些年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增加大型设备销售和加强回款成为行业趋势。和经验丰富的合作方成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将充分利用合作方的管理运营经验和境外资金成本低的优势,实现以下目的:

    (1)扩大本公司原有产品的销售和新产品的推广。

    (2)通过融资租赁公司销售,有利于大幅减少公司未来应收账款。

    (3)因境外资金成本较低,融资租赁公司预计可实现较好的收益,参股融

    资租赁公司,可增加本公司收益。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租赁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扩大本公司原有产品的销售和新产品的推广,有利于大幅减少公司未来应收账款,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参股成立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参股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租赁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扩大本公司原有产品的销售和新产品的推广,有利于大幅减少公司未来应收账款,增加公司受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参股成立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参股成立融资租赁公司。

    3、保荐机构意见

    首航节能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000万元参与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扩大首航节能原有产品的销售和新产品的推广,有利于大幅减少公司未来应收账款,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首航节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中信证券同意首航节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保荐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58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2014年3月,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科技”)签订了《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2×330MW自备电厂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协议》,合同约定公司总承包东源科技拟建设的2×330MW自备电厂项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古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但本次投资出资拟使用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超募资金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内蒙古东源首航节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

    部门最终认定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电站总承包,电站设备销售。

    5、出资方式: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总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拟动用超募资金,本次投资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2×330MW自备电厂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如能达到预期目的,将会成为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目前业绩主要依靠电站空冷系统,存在收入来源单一的问题,容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本次电站EPC总承包使公司的电站总承包业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具有良好的提升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开拓电站总承包业务,使电站总承包成为公司的另一重要支柱业务。

    2、风险控制

    电厂EPC总承包是公司的新业务,虽然公司长期为电厂从事配套工作,同时拥有电力设计院,拥有多名经验丰富的从事过电厂EPC总承包工作的人员,但作为公司电厂EPC总承包的第一单业务,面临着管理及原材料、设备、劳务价格上涨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首航公司的成立有助于公司开展电站EPC总承包业务,使公司在电站总承包业务方面更加灵活的高效的实施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具有良好的提升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开拓电站总承包业务,使电站总承包成为公司的另一重要支柱业务。公司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参股成立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内蒙首航公司的成立有助于公司开展电站EPC总承包业务,使公司在电站总承包业务方面更加灵活的高效的实施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具有良好的提升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开拓电站总承包业务,使电站总承包成为公司的另一重要支柱业务。公司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投资成立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

    3、保荐机构意见

    首航节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000万元在内蒙古成立全资子公司,内蒙首航公司的成立有助于公司开展电站EPC总承包业务,使公司在电站总承包业务方面更加灵活的高效的实施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具有良好的提升作用。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首航节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中信证券同意首航节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成立全资子公司的保荐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59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及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总体方案

    鉴于短期融资券具有筹资成本较低、筹资数额大、发行方式灵活等优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的总体方案如下:

    1、发行人: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条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择机发行。同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公司可以在不超过注册金额的额度内多次循环发行短期融资券。

    4、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两年)分期发行,每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由公司及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依据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 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8、资金用途: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生产营运资金、调整融资结构等。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10、主承销商:本次短期融资券拟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的完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事项决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公司与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之日起,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60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敦煌

    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敦煌10兆瓦熔盐塔式

    光热发电(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敦煌1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2、投资金额:41887万元;

    3、项目批复情况:该项目已获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登记备案的通知。

    一、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甘肃省敦煌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为主体投资兴建一期1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敦煌1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一期)项目的议案》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获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敦煌1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14]45号)核准文件。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敦煌1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一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 册 号:620982000002994

    名 称: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光电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卿义

    注 册 资 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实 收 资 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 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 营 范 围:利用太阳能光热发电;光热发电站金属结构件制造、销售、运营及相关技术与服务。(未取得专项许可项目除外)**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示范项目,规划容量1×10MW+100MW,本期建设容量为1×10MW,采用高温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拟选厂址位于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以西的光电产业园区,距敦煌市西南约18km,南侧紧邻215国道,交通十分便利。

    本工程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规模为1×10MW,太阳能集热系统设计主要由定日镜光场、熔盐吸热器系统、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伴热系统组成。工程主要由定日镜光场区、生产管理设施区(熔盐系统、发电系统和BOP)、供排水管线、电缆沟、场内道路、进场道路等组成。该项目带有储热系统,建成后可实现24小时连续发电。

    工程总投资4188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子公司增资以及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光热电站一般在50MW以上开始体现规模效益。该项目一期10MW为示范电站,规模较小,投资相对较大,尚难以产生规模效益。一期10MW计划年上网电量为41934MWh,按经营期含税上网电价1.446元/kWh测算,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16.17 %, 静态投资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1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太阳能光热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并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首航节能推广光热发电业务。该项目对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一定的贡献。

    五、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A:产品规模化生产的质量控制:占电站投资比例最大最核心的聚光系统和吸热系统将完全由首航节能自主设计及生产制造。虽然首航节能具有制造电厂设备-空冷系统的经验,但光热发电产品和空冷系统不同,大规模生产需要做好质量控制。同时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还会有一些小的技术难题需要克服。

    B:电站系统级的商业化运行经验有待积累: 本项目将是国内首座、全球第三座建成的商业化运行熔盐塔式电站,公司目前尚无运行经验,公司团队将继续深入研究商业化电站的运行特性,制定合适的操作规程,引进相关人才,规避运行风险。

    2、经济风险:

    A:电价政策风险:如果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较低,将造成光热发电企业收益下降。但从国家鼓励新能源发电的角度出发,国家初期确定的光热发电上网电价不会过低。

    B:建造成本比预期高:由于物价上涨或项目延期等因素,会造成投资比预期高,使公司收益下降。

    C:资金风险:光热电站投资较大,如果不能顺利取得银行贷款或贷款利息较高,将造成项目延期或收益降低。

    D:税收政策风险:目前风电享受所缴增值税50%返还的优惠政策,光伏发电亦享受该政策。如果光热发电不能享受此政策或此政策出台时间较晚,将使公司收益下降。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将本着完善技术,积累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等措施减少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6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易仁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以及易仁萍女士年满70岁,现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职务,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易仁萍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易仁萍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易仁萍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易仁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6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起;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9月4日下午3:00至2014年9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3日(星期三)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建成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古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同意提名龚国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简历)

    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会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审议《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附: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4年9月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 2014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黄卿义、张保源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数量
    362665首航投票买入对应议案序号对应表决议案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66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使用空冷凝汽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延期建成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成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内蒙古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8.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示范

    股权登记日持有“首航节能”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2665买入100元1股

    如在股权登记日持有“首航节能”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2665买入1元2股
    362665买入100元1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下转B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