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3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7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培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综合授信,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亿华”)17.50%的股权提供质押,具体借款、担保及质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信托融资,具体借款内容与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现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上述融资事项增加相关质押物,将公司持有的陕西亿华35%的股权同时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
五、关于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康伟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康伟集团提供反担保。
现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上述融资事项增加相关质押物,将公司持有的陕西亿华17.50%的股权同时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
六、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销集团”)办理金额为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永泰运销集团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100,000万元、期限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华瀛山西持有的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焦化”)100%的股权和隰县华鑫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煤焦”)100%的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瑞德焦化和华鑫煤焦所分别拥有的探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永泰运销集团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银源煤焦31%的股权、华瀛山西持有的银源煤焦20%的股权、公司持有的新疆永泰兴业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其持有的吉木萨尔县双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安矿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双安矿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上述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永泰运销集团提供反担保。
以上第二、四、五、六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64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销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永泰运销集团提供担保金额15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95,0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1,562,548.53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为1,382,748.53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29,8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5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运销集团办理金额为共计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为:(1)永泰运销集团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100,000万元、期限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持有的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焦化”)100%的股权和隰县华鑫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煤焦”)100%的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瑞德焦化和华鑫煤焦所分别拥有的探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永泰运销集团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31%的股权、华瀛山西持有的银源煤焦20%的股权、公司持有的新疆永泰兴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永泰兴业”)100%的股权和其持有的吉木萨尔县双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安矿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双安矿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
上述担保均由永泰运销集团提供反担保,相关的具体借款、担保及质(抵)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永泰运销集团,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共青团路18号,法定代表人:耿波,注册资金:3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煤炭批发、能源开发;室内外装饰、装潢;土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油焦、渣油、重油蜡油、煤焦油(以上不含危险品)、石蜡、煤渣、焦炭、橡胶制品、钢材的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末,运销集团资产总额737,309.77万元,负债总额709,560.62万元,净资产27,749.14万元,资产负债率96.24%;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0,383.90万元,净利润为765.3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永泰运销集团拟办理金额共计为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为:
1、永泰运销集团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100,000万元、期限3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华瀛山西持有的瑞德焦化100%股权和华鑫煤焦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瑞德焦化和华鑫煤焦所分别拥有的探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
2、永泰运销集团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银源煤焦31%的股权、华瀛山西持有的银源煤焦20%的股权、公司持有的新疆永泰兴业100%的股权和其持有的双安矿业100%的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双安矿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
上述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永泰运销集团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永泰运销集团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永泰运销集团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为所属子公司进行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上述为永泰运销集团提供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62,548.53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93%、总资产的32.8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为1,382,748.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64%、总资产的29.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永泰运销集团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