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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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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4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7)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所控制企业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关联方工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8)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4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已实际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7,387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应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公司拟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拟担保企业名称贷款银行担保额度备注
    1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10,000万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等;新增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将提请最近一次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卫良,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屋建筑业。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份。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645.25万元、净资产21,865.52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郑金都、孙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其的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11,840.10万元人民币,加上本次新担保金额10,000万元,合计121,840.1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2.85%。公司所担保企业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企业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4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所控制企业上海绿筑光能

    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关联方

    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筑光能)承接关联方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能源”)的佳力纤1.53MWp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建设事宜。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绿筑光能与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能源”)签定《佳力纤1.53MWp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绿筑光能承接佳力纤1.53MWp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

    因建信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所控制企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5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330600000180713,注册地:绍兴袍江世纪街与中兴大道西北角二层,法人代表:孙国君,注册资本:500万元,营业范围: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148,205.70元、负债6,724.85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绿筑光能承接的佳力纤1.53MWp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为1,243.70万元人民币。

    四、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绍兴建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绿筑光能承接佳力纤1.53MWp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建设。

    3、交易价格:人民币1,243.7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叁万柒仟元整)。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进度支付款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企业绿筑光能的正常业务经营行为。该项目的承接有助于公司积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实力,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行为。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告所指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4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业务承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至6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新接业务51.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6%,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1个,合计金额为18.49亿元,占总业务承接额的36.04%。

    公司在业务结构上分为国内钢结构业务、国际钢结构业务、幕墙及围护系统业务。2014年上半年,非国内钢结构业务占总业务承接额的30.80%,其中幕墙业务占比为18.84%,海外业务占比10.50%;国内钢结构业务占总业务承接额的69.20%,其中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在国内钢结构业务中占比分别为61.65%、21.55%、16.80%。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