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黑龙江省百镇供排水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8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5版:信息披露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黑龙江省百镇供排水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康恩贝    股票代码:600572    编号:临2014-08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0日下午1时30分在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 56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38,821.881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95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万股)38,813.146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万股)8.734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1

    (三)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出差在外,副董事长张伟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长胡季强先生、董事陈国平先生、独立董事徐冬根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杨俊德先生及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和赞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21.7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1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5.4005万股,同意票比例为99.98%;反对0.18万股,反对票比例为0.02%;弃权0股,弃权票比例为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以下有关条款:

    修改前修改后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七十九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第七十九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表决情况:同意38,821.7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1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5.4005万股,同意票比例为99.98%;反对0.18万股,反对票比例为0.02%;弃权0股,弃权票比例为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有关条款:

    修改前修改后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提供网络方式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表决情况:同意38,821.7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1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5.4005万股,同意票比例为99.98%;反对0.18万股,反对票比例为0.02%;弃权0股,弃权票比例为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对如下未在本公司担任经营层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进行调整:

    1、董事长津贴从原2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下同) 调整至30万元人民币/年,副董事长津贴从原12万元人民币/年调整至25万元人民币/年。

    2、独立董事津贴从原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调整至每人12万元人民币/年。

    3、其他未在公司担任经营层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从原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调整至每人12万元人民币/年。

    表决情况:同意38,821.701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1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5.4005万股,同意票比例为99.98%;反对0.18万股,反对票比例为0.02%;弃权0股,弃权票比例为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傅立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