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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胎动
    2014-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枫林

    保险新“国十条”22项重点部委任务分工明确

      所谓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保险、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

      

      假设每月收入10000元,缴纳700元养老金,税率为20%

      ·现行养老保险缴税金额

      当前每月纳税:140元

      未来每月纳税:届时领取养老金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递延型养老保险缴税金额

      当前每月纳税:零

      未来每月纳税:届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缴费者来说,哪一种更划算?

      答案应该是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因为考虑到退休后收入更低、通胀等因素,未来所要缴纳的税金可能更少。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枫林

      

      昨日,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共同出现在国务院新闻办,详细解读保险业新版“国十条”。

      王祖继透露,保监会目前正在积极部署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或提前启动试点。

      上证报记者独家获悉,国务院颁布保险新“国十条”全文后,还附带了22项重点部委关于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分工表。包括具体目标、任务、落实时间等,路线图十分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新“国十条”从政策层面真正落地。下一步,各省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新“国十条”中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在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看来,这些政策要落实到位的话,抓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

      王祖继说,保监会下一步将按照新“国十条”的明确要求,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

      “文件要求2015年内试点,我们争取创造好的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

      他所说的文件,即是22项重点部委任务分工。表中明确,由财政部牵头的个人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最晚2015年年内启动。如果提前启动,应该是在2014年,即今年有望成行。

      在王祖继看来,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将起到的作用包括: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其次,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在我国快速老龄化的背景下,财政又不是很富裕,社会保险只能是保基本,丰富保障层次,满足不同的保障需求的职责可以更多地放给市场,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起到更好的效果。

      显然,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这些政策落实到位,抓好个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

      王祖继在会上还就险资投资养老社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等作出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