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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5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ABUNDANTLAND AGRICULTUER CORP (阿邦德农业公司)在加拿大设立中加谷物有限公司,英文名:C&C GRAIN CORPORATION(暂定名,具体以最终登记为准),从事农田耕种,农场经营管理,(农业)咨询顾问,谷物加工处理及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加币,其中双塔食品出资 1200 万加币,占注册资本的 60%,以货币出资;阿邦德公司出资800 万加币,占注册资本的 40%,以货币或/及土地所有权出资。双方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程度确定出资时间及额度。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5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8月20日,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与加拿大 ABUNDANTLAND AGRICULTUER CORP(以下简称“阿邦德公司”)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合资共同设立公司。

    2、2014年8月12日,公司与阿邦德公司签署了《出资人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加谷物有限公司,英文名:C&C GRAIN CORPORATION(暂定名,具体以最终登记为准),从事农田耕种,农场经营管理,(农业)咨询顾问,谷物加工处理及贸易。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2000万加币,其中双塔食品出资 1200 万加币,占注册资本的 60%,以货币出资;阿邦德公司出资800 万加币,占注册资本的 40%,以货币或/及土地所有权出资。双方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程度确定出资时间及额度。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合资方名称:ABUNDANTLAND AGRICULTUER CORP (阿邦德农业公司)

    2、成立时间:2011年10月2 日

    3、董事:吕树成

    4、授权资本:1000万加币

    5、公司住所: 100 ELGIN STREET,GOVAN, SASKACHEWAN CANADA S0G 1Z0

    6、经营范围:农场经营与管理,农场作物加工和贸易,财务咨询,酒店, 饭店和酒吧的经营。

    7、股东情况:SHUCHENG LU与ROSS VIVIAN RYEE各持有阿邦德公司50%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加谷物有限公司,英文名:C&C GRAIN CORPORATION(暂定名,具体以最终登记为准)

    2、授权资本:2000万加币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各投资方出资及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加币60%货币
    2阿邦德公司800万加币40%货币或/及土地所有权
    合计-2000万加币100% 

    双方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程度确定出资时间及额度。其中,双方出资货币均为自有资金,阿邦德公司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在评估后按照评估值作为该公司在合资公司的投资,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出资。

    5、拟定经营范围:农田耕种,农场经营管理,(农业)咨询顾问,谷物加工处理及贸易。

    6、本次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将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建设谷物收储转运基地,主要进行豌豆及其他谷物的收购、存储、处理加工、转运出口贸易等业务,公司此次与当地的农业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利用其已经成型的平台,建设集农地耕种、农场经营管理、谷物收购、储运、处理、加工贸易为一体的基地,可辐射农地面积50多万亩,从而保证货源的质量、收购数量;并且通过压缩大部分货源流通领域中间环节,可以达到优质原料稳定供给、降低成本、提升公司利润等目的。

    四、出资人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资公司的授权资本为2000万加币,其中:双塔食品认缴出资额为1,200万加币,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阿邦德公司认缴出资额为800万加币,以土地所有权或/及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双方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程度确定出资时间及额度。其中,双方出资货币均为自有资金,阿邦德公司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在评估后按照评估值作为该公司在合资公司的出资,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出齐。

    2、合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根据加拿大当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4、合资公司董事会由2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双塔食品董事长杨君敏兼任,另一名董事由阿邦德公司董事吕树成兼任。

    5、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人、财务负责人一人。

    6、协议双方同意推举阿邦德公司为出资人代表,负责公司筹备、组建工作,公司设立的费用,列入合资公司开办费中。

    7、协议于2014年8月12日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阿邦德公司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拥有豌豆种植农场,熟悉当地的农作物种植规律及农作物市场行情,对豌豆种植、收购、仓储有丰富的经验,本次与阿邦德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将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建设谷物收储转运基地,有利于充分利用萨省当地豌豆种植优势,主要进行豌豆的收购、存储、转让等业务,公司自2011年以来一直从事豌豆贸易业务,在原料基地建立收储转运站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展豌豆贸易、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增长点;有利于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整合原料市场,提高原材料供应能力,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同时从源头加强控制食品质量安全,实现生产过程全程可追溯。

    2、加拿大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合资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由于对外投资需要取得商务、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因此公司的设立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